主题:请教“手摇发电笔记本”,40年后房子还给住吗
- 发表于2010-11-18
建设部的部长说过中国建筑的平均寿命大概是30年左右,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产权到期后的处理问题有个回复:产权期限是指土地的使用年限,产权到期后,续交土地使用费便可。就续交土地使用费的问题,目前还没有出台明细的文件和规定,暂时不做强制性的缴费要求。如果现在住房或商铺使用产权到期了,暂时还不需要续交土地使用费。
其实任何时候国家都可以收回土地产权,只不过在规定的使用期内发生情况比较小,使用时间越长收回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城市要发展,拆迁是不能避免的。
我记得跟银融签的合同里好像有写40年到期后,国家不变更土地规划,可以继续租,具体我要回去看看合同。
- 发表于2010-11-18
引用:手摇发电笔记本 在2010-11-18 10:49:39写道:原帖
建设部的部长说过中国建筑的平均寿命大概是30年左右,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产权到期后的处理问题有个回复:产权期限是指土地的使用年限,产权到期后,续交土地使用费便可。就续交土地使用费的问题,目前还没有出台明细的文件和规定,暂时不做强制性的缴费要求。如果现在住房或商铺使用产权到期了,暂时还不需要续交土地使用费。
其实任何时候国家都可以收回土地产权,只不过在规定的使用期内发生情况比较小,使用时间越长收回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城市要发展,拆迁是不能避免的。
我记得跟银融签的合同里好像有写40年到期后,国家不变更土地规划,可以继续租,具体我要回去看看合同。
其实任何时候国家都可以收回土地产权,只不过在规定的使用期内发生情况比较小,使用时间越长收回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城市要发展,拆迁是不能避免的。
我记得跟银融签的合同里好像有写40年到期后,国家不变更土地规划,可以继续租,具体我要回去看看合同。
嗯 中国城市化起步比较晚 目前还没碰到这种情况
我了解到的 和楼上这位同学一样
- 发表于2010-11-18
30年的房子使用期限。。。。还是觉得很恐怖。。。。听了这番话。30年以后,住在屋子里就没有安全感了。。。
织田顿首:
经过你的一番教诲,我现在觉得两份合同的确是有法律依据的。开发商和政府都没权没法律依据在20年后收走我们的房子。但问题是,40年之后呢。我估计现在我们国家造的房子,使用年限大概在80年左右,80年以后,大概就不能住人了。也就是住了40年以后还可以住40年。是不是我们住完40年以后房子就收归国有,然后另外重新开盘来卖。还是继续无偿给我们住。你是不是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