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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个税改革明年有望出台 中低收入者税负可能减轻

发表于2010-12-13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个税改革有望揭开面纱。 12日

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虽然关于“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表述与此

前并无明显不同,但一系列的表态还是被市场解读为“政策定调”的积极信号。

发表于2010-12-13

多位经济观察人士都表示,“楼梯”响动已久的个税改革明年或正式“下楼

”,而提高起征点的常规 “利器”可能遭“弃用”,“减少级次、调整级距”成

为方案设计时的核心思想,中低收入者税负担子有望减轻。公众呼吁,对于具体

方案,政府能更多听证。

发表于2010-12-13

调税=调分配

作为直接具有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税种,不管是”两会”还是有影响的论坛

,对个税进行改革的呼声由来已久。特别是今年,多位高层在多个场合表示要对

失衡的收入分配加大改革力度的背景下,个税改革更被寄予为收入分配改革破局

的重任。

发表于2010-12-13

“除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个人所得税第二个功能就是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

。国外常把个税称为‘罗宾汉税’,意思是说个税在体现社会公平的同时,带有

更多‘劫富济贫’的色彩。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劳工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长安

说,从国内情况看,个税功能远未发挥出来。

发表于2010-12-13

在资深经济评论人士马光远看来,个税本身回归民生和公平,还事关“十二

五”强调的扩大消费、释放民间购买力的结构性转型问题。据了解,与多数发达

国家不同,目前我国中低收入者已成为该项税收的主要负担群体。

发表于2010-12-13

有统计显示,在我国个税纳税人中,中低收入家庭人数最多,约3亿人;在全

部个人所得税收人中,近三分之二来源于中低收人家庭。在美国,年收入10万美

元以上的群体所缴纳的税款每年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

发表于2010-12-13

“我国当前虽有累进制个人所得税,但征不到真正高收入的人头上,调控贫

富差距的职能还不明显。”李长安表示。马光远也认为,“欠公平”的现状源于

当前所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不是国际上流行的综合税制,“分类税制最大弊端

是不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和支出的抵扣制度,造成综合收入高的人少纳税,收入

低的反而纳税多。 ”

发表于2010-12-13

降级次、调级距

不过,对于经济学家构想的综合税制,因为法律、信息收集、部位协调等各

方面因素,短期内实施的难度很大。记者了解到,明年将适时推出的征收方案其

实是基于中低收入者减税迫切愿望的短期、简化版本。其中,级次和级距被提到

重要位置。

发表于2010-12-13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财政系主任、财税研究所所长曾康华表示,目前国内9

级超额累进税率过于繁复,有必要调整,西方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多是三

级、四级。按照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孙钢的设想,可以具体设为5%、l0%、20%

和30%共四档税率。中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一位人士认为,税率分为5%、10%、20%

、30%、35%五级是较合理的档次。

发表于2010-12-13

据悉,按照目前个税制度,第一级为500元,即工资收入扣除2000元起征额后

的收入,对应5%的税率;第二级2000元对应10%的税率;以此类推到5000元、

20000元,税率分别为15%、20%。 “新政”可能将第一级提高为2000元,并征收

5%的税率,直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水平。第二级的设定目前存在争议,不过

有学者建议,下一个级距可以跳跃到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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