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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明天起6800余户公租房保障家庭将进行实物配租预登记

发表于2023-07-12
标签:公租房 公租房信息 租赁 住房 条件 

明天起,6800余户符合条件的公租房保障家庭将进行实物配租预登记,预登记时间从2023年7月11日至7月17日。

根据《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3期实物配租预登记通告》,本期实物配租预登记家庭范围如下: 1人户家庭范围:市本级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为2019年12月、2020年1—3月且保障资格仍在有效期内的家庭;2人户家庭范围:市本级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为2020年12月、2021年1—10月且保障资格仍在有效期内的家庭,以及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为2020年12月以前且保障人口从1人或3人及以上变更为2人的家庭;3人户家庭范围:市本级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为2020年6—10月且保障资格仍在有效期内的家庭。

参与本期实物配租预登记的保障家庭可以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搜索“e房通”,完成实名认证后,在“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模块进行在线预登记。需要注意的是,除70周岁以上的人员外,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家庭需同步上传优先保障证明材料。

预登记时间从2023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共7天。预登记期内,预登记家庭可在线取消预登记或再次预登记,以最终预登记信息为准,预登记时间截止后,预登记信息不再变更。

市民如想查询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可实名认证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搜索“e房通”,在“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资格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如想变更联系电话,可在“e房通”的“公租房信息变更”模块提交变更联系电话申请。更多问题可拨打电话0571-87709591咨询(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登记的,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可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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