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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霸王的合同霸道的人

发表于2012-09-07
这是两个女人为了房子的“战争”。
 
南京市民杨女士(化姓),是位退休的老师,祖祖辈辈都是教书的,书香门第的熏陶,使她非常有涵养。
 
今年五月份,她的儿女购买了一大套住房,邀请老两口搬去一起居住,于是,她准备将位于南京市中心的原住房卖掉,通过某中介公司,以137万的价格打出了卖房广告。
 
很快,来自外地做生意的黄女士(化姓)看中了这套房子,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以127万元成交,双方在中介的见证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女士预交了2万元定金,约定7月15日前变更好房屋产权人姓名,各自缴纳完相关税费,杨女士结算完水电气、有线电视、物管等一切费用,同时迁出户口,一手交钱,一手交钥匙。
 
原本这是一件非常普通的房屋买卖合同,杨女士按照合同要求,办理完全部手续,迁出户口,搬清家具,只等钱一到账,把钥匙一交,万事OK。可是天有不测风云,7月15日,钱没有到账,16、17、直至30日都没有钱进账,杨女士狐疑了,找到中介一问,中介含含糊糊的说,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所以钱不能进账,并且劝解杨女士:哎呀,合同都签过了,名字也交到房产部门变更了,为了表示诚意,你们就先把房子交给黄女士装修,只等两证办妥,保证将钱打入杨女士的账户。
 
杨女士是个文化人,有涵养但是并不傻,自己一分钱房款没看到,对先交房子表示诚意的说法当然不予支持,于是,她提出钱不进账,坚决不能交房,中介冷笑着回答:已经晚了,人家的工程队都已经开始装修了。。。
 
杨女士大吃一惊,连忙赶回家中一看,果然,工程队正在乒乒乓乓的砸墙,大门是被撬开的,她立即制止施工,打电话质问黄女士,黄女士很快就来了,霸气侧漏,回答杨女士说,不是已经给你两万元了吗?那就是房款!
 
啊?!2万元就买下127万元的房子?杨女士有些看不懂,她当即报警,警察的到来并没有吓住黄女士,她拿着购房合同侃侃而谈,声明她是依照合同办事,7月15日交房,现在超过15天,房子早就是她的了,至于购房款没有到账,那是买卖双方的经济纠纷,不影响自己装修自己的房子,如果杨女士觉得不合适,可以到法院去告自己云云。。。
 
在警察的干预下,工程队暂时停工了,黄女士压根就没有付款的意向,中介也不知是什么原因,要么避而不见,要么请杨女士与黄女士自行协商,黄女士态度强硬,坚决维护自己的“房产”,杨女士从来就没有进过法院,当然也不愿意对薄公堂,对于工程队的破坏也不追究了,只要求黄女士要么将钱给她,要么终止合同,房子我不卖了。
 
原来黄女士早就等待这句话了,她提出,按照合同规定,杨女士到期一天不交房,按每天万分之六进行赔偿,现在就可以开始计算了,这赔偿一天不结算清楚,房子就是属于自己的。
 
杨女士冒着烈日酷暑,跑到我这里求援,律师把合同拿来一看,登时就指出这是一份霸王合同,因为其中只约定了卖房的杨女士有违约责任,买房方却没有任何违约责任,即使逾期没有付款,也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杨女士一听就傻了,自己的房子怎么就变成经济纠纷了?当初黄女士与中介有模有样的承诺,在价格上来回拉锯,对每一条细则都加以协商,但是就违约责任,由于自己确实不懂相关法律法规,原本就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哪里想到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看的出来,黄女士是这方面的高手,每句话滴水不漏,对于用两万元搏来127万元的房子竟然还振振有词,坚决要求杨女士要么赔偿经济损失,要么这个房子就这样暂时归她所有,如果双方坚决不能达成共识,那么黄女士只好将该房再次转让,杨女士就跟下一任房子协商去吧。
看样子,调解可能不管用了,对于这场凭空飞来的官司,杨女士空有满腹文章,也没有用武之地,黄女士表示她是绝对不会去法院告杨女士的,光是诉讼费、律师费就是一大笔费用,反正房子的大门也没有了,黄女士现在就是拖,一天就是万分之六的赔偿啊,时间拖得越长越好,
 
杨女士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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