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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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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范本
makerfei
发表于
2011-02-18
进微信群讨论
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
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
(
以下简称
“
本会
”)
。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所辖区域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本会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
本会由业主大会
(
业主代表大会
)
选举产生。本会是业主大会
(
业主代表大会
)
的常设执行机构,对业主大会
(
业主代表大会
)
负责。
本会成立后应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备案登记之日为本会成立日期。
第三条
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条
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第五条
本会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居住环境。
第二章
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
全体业主
(
业主代表
)
组成业主大会
(
业主代表大会
)
,其职责是
:
? 1
、选举、罢免本会委员。
? 2
、审议通过《本会章程》和《业主公约》,审议通过物业管理工作报告。
? 3
、审议通过本年度财务决算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4
、审议通过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
第七条
本会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
3
个月前,本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
业主代表大会
)
,换届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八条
本会由
________
名委员组成,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______
名。
聘任执行秘书
_______
名
,
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第九条
本会成立后,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大会
(
业主代表大会
)
。
经有
______
以上持有投票权的业主
(
业主代表
)
提议,本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
_____
日内,就其提议内容召开业主大会
(
业主代表大会
)
的特别会议。对提出的议案已经做出决定的,半年内不得以同一内容再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
业主代表大会
)
。
第十条
业主大会
(
业主代表大会
)
应按幢或按一定比例邀请物业使用人以及街道、居
民委、
***
人员列席会议。
?
列席会议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
召开业主大会
(
业主代表大会
)
,应当有过
2/3
业主
(
业主代表
)
出席。会议决议、决定应当经全体业主
(
业主代表
)
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业主代表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业主代表的缺额补选或增补,由本会提名,提交业主大会
(
业主代表大会
)
确认。
第十三条
本会权利:
1
、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
业主代表大会
)
。
? 2
、负责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备和公共设施修缮资金的筹集及使用管理。
? 3
、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
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 4
、与物业管理企业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及方法。
? 5
、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监督检查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
? 7
、提出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议案。
? 8
、组织换届
,
改选本会。
? 9
、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合理使用。
10
、业主大会
(
业主代表大会
)
赋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利。
第十四条
本会义务:
1
、向业主大会
(
业主代表大会
)
报告工作。
? 2
、执行业主大会
(
业主代表大会
)
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
? 3
、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 4
、听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 5
、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区域的各项管理目标。
? 6
、调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的纠纷。
? 7
、建立本会档案制度。
? 8
、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第十五条
本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违反业主大会
(
业主代表大会
)
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十六条
本会对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可按业主大会
(
业主代表大会
)
讨论通过
的补贴标准给予适当补贴。
第三章
会议
未完成1314
发表于
2011-03-03
要是小区成立业委会 会有人来牵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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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所辖区域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会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 本会由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会是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负责。
本会成立后应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备案登记之日为本会成立日期。
第三条 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条 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第五条 本会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居住环境。
第二章 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 全体业主(业主代表)组成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其职责是:
? 1、选举、罢免本会委员。
? 2、审议通过《本会章程》和《业主公约》,审议通过物业管理工作报告。
? 3、审议通过本年度财务决算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4、审议通过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
第七条 本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3个月前,本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八条 本会由________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______名。
聘任执行秘书_______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第九条 本会成立后,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
经有______以上持有投票权的业主(业主代表)提议,本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_____日内,就其提议内容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特别会议。对提出的议案已经做出决定的,半年内不得以同一内容再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
第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应按幢或按一定比例邀请物业使用人以及街道、居民委、***人员列席会议。
? 列席会议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 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应当有过 2/3业主(业主代表)出席。会议决议、决定应当经全体业主(业主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业主代表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业主代表的缺额补选或增补,由本会提名,提交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确认。
第十三条 本会权利: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
? 2、负责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备和公共设施修缮资金的筹集及使用管理。
? 3、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 4、与物业管理企业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及方法。
? 5、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监督检查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
? 7、提出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议案。
? 8、组织换届,改选本会。
? 9、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合理使用。
10、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利。
第十四条 本会义务:
1、向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 2、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
?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 4、听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 5、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区域的各项管理目标。
? 6、调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的纠纷。
? 7、建立本会档案制度。
? 8、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第十五条 本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违反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十六条 本会对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可按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补贴标准给予适当补贴。
第三章 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