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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杭州市第八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正式批复︱系列简介之二:拱墅区

发表于2022-12-17
标签:建筑高度 建筑 建设 公共建筑 层高 

2021年11月23日,公布杭州市第八批34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为进一步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依据《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要求,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杭州市第八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以下简称《图则》)。《图则》于2022年11月18日经批准公布。

《图则》即历史建筑的保护规划由文本和图集组成,两者互为补充,同时具有法律效应。内容包含有历史建筑的基本信息、保护本体、价值等;还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提出相应保护利用管理要求。

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均属于城市紫线管理范畴。其中,保护范围内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任何新建、扩建活动;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的高度、体量、色彩、风格应充分考虑与历史建筑相协调,毗邻的新建建筑高度应朝历史建筑方向渐次降低,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层(建筑层高同历史建筑层高一致)。同时,基于每处历史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的实际需要,在保护好历史建筑的前提下提出相应的活化利用建议。

《图则》中涉及拱墅区3处历史建筑,其中民国时期建筑1处,新中国成立后建筑2处;建筑现状类型为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目前建筑仍作为办公场所、社区服务用房、居住建筑功能使用。《图则》的推出对于这些历史建筑的保护具有现实的指导和约束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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