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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江干新一轮“百人计划”启动 特等类可获1500万元资助资金

发表于2016-03-30

记者从《江干区引进海内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新一轮“百人计划”实施意见》了解到,江干区大力实施新一轮“百人计划”,从今年开始,计划5年引进200个带项目、带技术的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团队和个人。

  特等类可获1500万元资助资金

  对人才的扶持力度也加大了,创业人才自主创办企业,经申报评审后确定特等、A、B、C 、D五类项目,按照特等类1500万元、A类1000万元、B类500万元、C类300万元、D类100万元的标准,对特别突出的创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的政策。

    此外,申请条件也放宽了,创业人才采取“项目评审制”,其申请人一般需在海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有机会参与申请。

  创新人才申请人条件放宽了

  主要指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领域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1.申报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领军型创新人才可放宽到本科。

  2.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并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高级专家学者;或者知名企业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

  3.具有较高的科技创新、设计研发、管理能力,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4.引进后应在我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创新类人才申报单位不应为外资企业。

  创业人才申报采取“项目评审制”

  创业人才采取“项目评审制”,其申请人一般需在海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 3 — 过55周岁,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为国际、国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

  2.创业项目为我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主要包括信息服务、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和文化创意等;

  3.创业项目已处于研发后期、产业化初期阶段,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

  4.申请人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政府资助资金。

  “天上”真的掉“馅饼”!这“馅饼”够大,足够优秀的你快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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