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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交新房已签字,之后发现问题,由谁承担?[

发表于2015-04-17
标签:年限 业主 装修 开发商 新房 

 很多人都有这样想法,新房交付时,我已签过字了,有发现问题只有自认倒霉。

告诉您,商品房在交付时会有两书给我们,其中一本就是房屋质量保证书,这上面就明确地说明房屋中某些项目的一个保修年限。但这个保修年限,是以房屋保持现状为前提,进一步说明房屋尽管签过字了,在合理的时间或在没有第三方破坏的情况下(装修了,会有改动,有些问题会造成装修公司和开发商相互扯皮)前发现的问题可以直接找开发商。

今天业主签了字,这只是说明我们对它的价格和流程认可,没有对质量认可,就好比我们买了一台电脑,它同样要保证我们售后的保修或调换,道理是一样的。

业主应该在保修期内或在装修前时,对房屋进行检验。查看房屋有没有质量问题、有没有安全隐患、有没有使用功能的缺陷、有没有偷工减料的现象,对自己所购的房屋客观的信息做个全面的了解,做个心中有数。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现在很多精明的业主,都在未验收时,自己签名后加上一个括号备注(房屋质量未检验)。更加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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