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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房知识:口头承诺不算数 避开卖房十大陷阱

发表于2013-11-14

对大多数家庭来说,买房是件大事,马虎不得。 而随着居住品质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住宅小区的设计也更加讲究舒适、健康、安全性。总结了以下几点经验:


 千万别太轻信售楼人员“我们的优惠明天就结束”之类的花言巧语。


开发商卖房时的承诺一定要尽可能地写进合同里,以备不时之需。


羊毛出在羊身上,别让那些低价蒙蔽了你的眼。


  陷阱 1

口头夸大赠送面积

 

案例:西彭70岁的老人李先生,买房时听置业顾问介绍,看户型图有约12.5平方米的院馆赠送。可是签合同时,没发现总平面测绘图上“蚂蚁小”的尺寸标示院馆面积缩水了一半。

 

专家支招:虽然置业顾问口头承诺及户型销售资料上都标明了赠送的面积,但这并不视作“要约”。因为户型图上还有这么一句:“本资料所有图片及文字说明仅供参考,实际交付标准以规划国土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为准”。因此,建议购房要求与开发商签附加协议约定清楚赠送的面积。


发表于2013-11-14

陷阱 2

商业烟道串味居民楼


案例:江北华新街光华观府国际的业主王先生投诉,3号楼的居民在大厅、电梯或家中,不时能感受到楼下商业门面排出的刺鼻油烟。开发商承认是建设施工单位没有按规范修建,还扣押了施工方的保证金。但1年多来开发商也一直没整改,找物管解决也无济于事。

 

专家支招:烟道属于公共部分,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商整改。若超过保修期将动用大修基金整改。购房者是与开发商构建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不能以施工单位没履行义务来抵消其应该对购房者履行的义务。开发商可以用原施工方的保证金找第三方整改。


发表于2013-11-14

陷阱 2

商业烟道串味居民楼


案例:江北华新街光华观府国际的业主王先生投诉,3号楼的居民在大厅、电梯或家中,不时能感受到楼下商业门面排出的刺鼻油烟。开发商承认是建设施工单位没有按规范修建,还扣押了施工方的保证金。但1年多来开发商也一直没整改,找物管解决也无济于事。

 

专家支招:烟道属于公共部分,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商整改。若超过保修期将动用大修基金整改。购房者是与开发商构建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不能以施工单位没履行义务来抵消其应该对购房者履行的义务。开发商可以用原施工方的保证金找第三方整改。


发表于2013-11-14

陷阱 3

套内实得均价诱惑你

 

案例:去年底,薛先生看上一套商品房,当时吸引他的原因是“套内实得单价5500元/平方米”的广告。但实地考察才发现套内均价竟达8500元/平方米。原来,该套房子的赠送面积有五六十平方米。

  

专家支招:开发商标注的套内实得均价多少,看似便宜,其实把赠送面积都算在里面了。羊毛出在羊身上。同时,购房者应关注赠送面积是否载入商品房买卖协议。若没约定,则赠送面积可能成泡影。


发表于2013-11-14

陷阱 5

车位配比严重不足


案例:陈女士2009年买下渝北宝圣大道某楼盘时,没问清车位数量,但合同附件上开发商标明“本项目车位总数量配置符合政府规划部门批复的规划经济技术指标的要求”。可等她去年底接房时才发现,小区车位仅有170余个,而该小区有10栋高层,总户数至少在2700户以上。因此,车库每天上演现实版“抢车位”。同时,小区内车辆乱停放现象严重。以致于小区车主间日常口角、摩擦不断。


专家支招: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年起报规的建设项目,“普通住宅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达到0.8的指标。业主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可以向规划局投诉。因此对于私家车车主,在买房时一定要合理关注车位配比,把其当作购买与否的重要条件。


发表于2013-11-14

陷阱 6

忽悠你“优惠明天结束”


案例:售楼部里,在房子的数量、户型、朝向等推出和价格制定上做文章制造假象,这实在太常见了。而所谓的“最低价”,一旦有客户来购房,就不翼而飞了。


专家支招:很多售楼处都设立了销控表。置业顾问说其它房源已经卖了,就剩这几套了,实际不然,多半是开发商制造的紧张空气;说“活动今天为止”、“明天优惠结束”,多是逼单行为。目前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开发商处在强势地位,与购房者之间信息极不对称,存在开发商做霸王买卖的现象。为此,消费者要摆正心态,不畏强权,购房时要把问题搞清、搞细,对合同条款有异议、约定不明确、不满意的,就坚决别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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