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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除了房产交易 "国五条"冲击波也到了法院

发表于2013-03-12

今年3月1日,房产新“国五条”颁布,其中“出售房产按转让所得的20%征税”的规定引人关注,为了赶在地方细则出台前完成交易减少税费,最近,房产交易人满为患,婚姻登记处里办离婚手续、打单身证明的人也明显增加。

昨天,快报记者了解到,宁波各个法院里也有相关案件出现,有人因“国五条”要被房东扫地出门,有人因急着卖房,赶着来法院申请解封房产……


发表于2013-03-12

案例1

吃官司房子被封为尽快卖房申请解封

看到自己的房子被解封,昨天,柯先生终于长舒一口气。

春节假期后不久,北仑法院受理了一起二手房交易案,柯先生是案子的被告,原告是来自东北的张先生夫妻。


发表于2013-03-12

今年1月初,张先生和柯先生达成房屋买卖协议一份,双方约定,柯先生将位于北仑的一套房子以95万元卖给张先生,张需在2月初一次性支付38万元首付款,随后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协议签订当天,夫妻俩支付了柯先生1.5万元作为定金。

不久,双方因为购房款里是否包含空调费用发生了争议。张先生把柯先生起诉到北仑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协议,柯先生双倍退还定金。

为了能顺利拿到3万元,张先生还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查封柯先生名下的这套房产,保全金额为3万元,并为此提供了担保。


发表于2013-03-12

法院查封完房子不久,“国五条”出台,柯先生急了。

他说,房子肯定是要卖的,要是等官司结了房子解封了才出手,就得付卖房所得20%的税,到时候“亏”的可不止3万了。

经过咨询,柯先生得知,要马上解封房子并不难,只要能提供相同金额的财产用以保全即可。上周五,柯先生把3万元保证金交到了法院。

昨天,法官完成了房子的解封手续。柯先生表示,已经找到了新的买家,只要对方钱一到,马上就去办过户。


发表于2013-03-12

案例2

房东急卖房 租期未到赶房客

“总以为国五条只是影响买房卖房的,没想到我一个租房的也被搞得头痛”,上周五去镇海法院起诉时,小金很郁闷。

小金今年26岁,来自江西,2011年大学毕业后到镇海工作,在镇海租了一套小房子,房东是严某,房租每月900元,双方签了一年合同。


发表于2013-03-12

去年8月,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小金说,租赁改为自己半年一付房租、严某出具收条的形式。

今年春节刚过,小金又向严某预付了5400元房租,严某在收条上写明,租金到今年8月底。

小金说,前阵子,严某突然带人来看房,表示不打算续租了,反正他们也没签过租房合同,随时可以收回房子,让小金这个月住完就搬出去。

小金一打听才知道,严某在宁波有好几套房子,“国五条”一出,为了少交税,他急着把这套房卖掉。


发表于2013-03-12

小金提出抗议:“说好了租到8月底的,凭什么说搬就搬,就算剩下的房租你退给我我也不同意的。”

上周五,小金起诉到镇海法院,要求法院确认租房合同实际存在,由自己继续承租。目前,法院刚刚立案。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晓认为,虽然小金和严某后来没有签订过租房合同,但鉴于双方的合作惯例及收条上的字句,可以推定双方的租期2013年8月到期,所以租期未到,严某无权要求小金搬离,小金胜诉机会较大。不过,因为双方仅仅是口头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如果房东提前解除合同,小金较难获得赔偿,还是建议双方调解为好。


发表于2013-03-12

案例3

怕卖家转移税费给自己

原告撤诉比被告还急

昨天,奉化法院也审结了一起房产纠纷案。

2009年,李某与谢某签订一份《房屋转让协议》,约定将谢某的一套房屋转让给李某,金额53万元。由于政策原因,该房屋需在产权登记满5年后方能办理过户,双方约定届时再办理。

去年12月,房屋产权登记满5年了,李某催促谢某协助办理过户。但谢某一直拖延,他觉得房子了,要李某再加10万元。


发表于2013-03-12

今年2月,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转让协议》有效,谢某立即协助自己办理过户。没多久,“国五条”出炉,原告李某反倒比谢某更急,他怕新政实施后,谢某把增加的税转嫁到自己头上,到时要加的钱很可能比10万还多。他马上找到谢某协商,经过讨价还价,两人说定,李某再支付8万元,谢某同意协助李某办理过户。李某撤诉。

发表于2013-03-12

法官说法

已付购房定金或首付但未过户 最易引发官司

法官介绍,类似李某和谢某的事,是房产新政引发的一种典型纠纷。

根据以往的房产纠纷经验,当房价上涨时,出售方违约情况会增加,因为只要房价上涨数额高于违约金数额,出售方就有利可图,在利益的诱惑下就会违约拒绝交易。反过来,当房价下跌时,买方为自己利益考虑就会拒绝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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