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买房子哪些地方要算公摊面积?
- 发表于2012-02-22
和别人共同使用的墙面的1/2,楼梯道,楼梯间,采光井(或采光道),电梯井,配电房(该栋独立),配电室(改栋独立),大多数的住房就这些。
- 发表于2012-02-22
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公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