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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如果我“对房产税征收的一点浅见”能够得到采纳,我就注册ID,从此不做过客了。

发表于2011-12-19
ID是什么,有头有脸的才有ID,否则没头没脸的,有了ID也是白搭。


对于房产税的问题总共就这么几个:
一个是大范围推广,
一个是征收对象,
另一个是征收比例问题。

第一、使用权征税是否合法化。
首先中国的房产土地只是一个使用权,房产税作为一个财产税,对使用权征税是否有违法律,当然如要征收的话,中国的法律是很容易修改的,宪法都可以小范围举手表决!!!


第二、房产税居高不下,是否有重复收税?
即使征收是否有重复收税的嫌疑,现在据高不下的土地使用费,是否已包含使用期间的房产税问题?

第三、要全国范围推广是否为时过早

上海重庆两地试点基本上是没摸清思路的,仓促推广就能解地方财政危机?务实的讲地方应该开源节流,不要大吃大喝公款消费,不求面子工程,或许更能解决问题。

最后、税率和对象问题,涉及面不够“广”。

或许征税对于吵房者是个打击,但是要知道很多官员其实是中国最大的炒房组织,要推广,党内这方面的压力不少,如果真能成行,那税率呢?估计不会很高。

最后敬告那些嚷嚷着征税捡便宜房的人,税收不会让你的买的房子便宜下来,只会增加你持有的成本,真搞不懂怎么会有老百姓会盼望的收税呢?难道这钱收来为你服务了?别指望了,还是指望国家放开金融管制,放开利率市场化,这样你才能花最少的钱!


发表于2011-12-20
引用:茶菊梗在2011-12-19 16:46:18写道:原帖
ID是什么,有头有脸的才有ID,否则没头没脸的,有了ID也是白搭。
对于房产税的问题总共就这么几个:
一个是大范围推广,
一个是征收对象,
另一个是征收比例问题。
第一、使用权征税是否合法化。
首先中国的房产土地只是一个使用权,房产税作为一个财产税,对使用权征税是否有违法律,当然如要征收的话,中国的法律是很容易修改的,宪法都可以小范围举手表决!!!
第二、房产税居高不下,是否有重复收税?
即使征收是否有重复收税的嫌疑,现在据高不下的土地使用费,是否已包含使用期间的房产税问题?
第三、要全国范围推广是否为时过早!
上海重庆两地试点基本上是没摸清思路....
 
这样最好哦
 
发表于2011-12-22
发表于2011-12-27
对于房产税这一块,要看你站在什么角度上看咯
发表于2011-12-31
发表于2012-01-05
引用:茶菊梗在2011-12-19 16:46:18写道:原帖
ID是什么,有头有脸的才有ID,否则没头没脸的,有了ID也是白搭。
对于房产税的问题总共就这么几个:
一个是大范围推广,
一个是征收对象,
另一个是征收比例问题。
第一、使用权征税是否合法化。
首先中国的房产土地只是一个使用权,房产税作为一个财产税,对使用权征税是否有违法律,当然如要征收的话,中国的法律是很容易修改的,宪法都可以小范围举手表决!!!
第二、房产税居高不下,是否有重复收税?
即使征收是否有重复收税的嫌疑,现在据高不下的土地使用费,是否已包含使用期间的房产税问题?
第三、要全国范围推广是否为时过早!
....
 
 这种合法化本身就是很有难度的
发表于2012-01-09
引用:茶菊梗在2011-12-19 16:46:18写道:原帖
ID是什么,有头有脸的才有ID,否则没头没脸的,有了ID也是白搭。
对于房产税的问题总共就这么几个:
一个是大范围推广,
一个是征收对象,
另一个是征收比例问题。
第一、使用权征税是否合法化。
首先中国的房产土地只是一个使用权,房产税作为一个财产税,对使用权征税是否有违法律,当然如要征收的话,中国的法律是很容易修改的,宪法都可以小范围举手表决!!!
第二、房产税居高不下,是否有重复收税?
即使征收是否有重复收税的嫌疑,现在据高不下的土地使用费,是否已包含使用期间的房产税问题?
第三、要全国范围推广是否为时过早!
....
 
 
房产税征税范围还是得考虑下地
发表于2012-01-09
引用:茶菊梗在2011-12-19 16:46:18写道:原帖
ID是什么,有头有脸的才有ID,否则没头没脸的,有了ID也是白搭。
对于房产税的问题总共就这么几个:
一个是大范围推广,
一个是征收对象,
另一个是征收比例问题。
第一、使用权征税是否合法化。
首先中国的房产土地只是一个使用权,房产税作为一个财产税,对使用权征税是否有违法律,当然如要征收的话,中国的法律是很容易修改的,宪法都可以小范围举手表决!!!
第二、房产税居高不下,是否有重复收税?
即使征收是否有重复收税的嫌疑,现在据高不下的土地使用费,是否已包含使用期间的房产税问题?
第三、要全国范围推广是否为时过早!
....
 
 税率和对象问题,涉及面不够“广”。这个有点扯!
发表于2012-01-09
引用:宋大掌柜在2012-1-5 21:19:36写道:原帖
  这种合法化本身就是很有难度的

 
 
还是看天朝的意思咯!
发表于2012-01-10
引用:茶菊梗在2011-12-19 16:46:18写道:原帖
ID是什么,有头有脸的才有ID,否则没头没脸的,有了ID也是白搭。
对于房产税的问题总共就这么几个:
一个是大范围推广,
一个是征收对象,
另一个是征收比例问题。
第一、使用权征税是否合法化。
首先中国的房产土地只是一个使用权,房产税作为一个财产税,对使用权征税是否有违法律,当然如要征收的话,中国的法律是很容易修改的,宪法都可以小范围举手表决!!!
第二、房产税居高不下,是否有重复收税?
即使征收是否有重复收税的嫌疑,现在据高不下的土地使用费,是否已包含使用期间的房产税问题?
第三、要全国范围推广是否为时过早!
....
 
 

合法化也是有一定难度的。房产税漏洞很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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