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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浓汤宝下架,消费者这次当了回老大

发表于2011-08-22

 

联合利华旗下的“家乐”浓汤宝对于很多主妇和主夫来说,可以说不陌生了,可以说厨房做菜必备。但是这几天细心的消费者发现,超市的“家乐”浓汤宝下架了。原因是近日被眼尖的消费者“挑刺儿”,指其包装标示不清。据了解,西湖牛肉羹、火腿玉米羹、鱼片蔬菜汤、香菇鸡茸汤等多种口味的家乐浓汤宝,产品配料表中竟然出现“可能含有××”字样。







 贵阳市工商局在检查中发现,“家乐”浓汤宝在其新包装的配料中写有“可能含有小麦、大豆、鸡蛋、奶制品、鱼”。贵阳市工商局认为,配料表中标注“可能含有”的字样,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贵阳当地超市对“家乐”浓汤宝相关产品予以下架。而受此影响,北京市已有一些超市已将该标识产品自行下架。

 

对此,联合利华公司发表声明称,产品标签是对“产品致敏物质的提示”,这样标注也是国际惯例,“旨在负责任地提示消费者有关致敏的可能性”,而且符合相关标签规定。然而,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律师却认为,这种标识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中“有关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的规定。

联合利华有关负责人再次解释说,由于一条生产线会同时生产不止一种口味的浓汤宝,配料间不可避免地会有微量交叉带入,这是为保险起见给出提示。

中国商品学会副会长、中消协前副秘书长武高汉驳斥了这一说法,他认为企业这样做,是生产不科学,掩盖自己产品缺陷,以逃避责任。

武高汉说:“有两种情况,第一是从生产的角度,你这么生产说明你不科学、不严谨;第二是从标识的角度,国外有一种说法,叫做以不合理的标识来掩盖自己的产品缺陷,我们认为你这样的做法就是在以不合理的标识来掩盖自己的产品缺陷,以逃避责任。”

不过也有消费者表示支持联合利华的这种做法,因为在国外类似这种由于各种食品共线生产而需要在包装上特别注明可能含有某些成分的例子很多,尤其是坚果和奶,很多人对这些成分过敏有时甚至会有生命危险,所以需要说明。但厂家需要详细说明例如是由于食品共线生产导致的可能性,不然消费者或会摸不着头脑。

发表于2011-08-22
现在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问题,可以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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