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上尚庭“房闹”成“胡闹”
- 发表于2012-03-22
- 发表于2012-03-22
维权应合理合法有尺度
为何这些极端业主明知恶性房闹已经触犯法律还要执意为之,就是因为之前有老业主由开发商的降价行为轻而易举地拿到了赔偿:龙年首降且承诺全额补差的开发商,如今就被业内称之为“只顾一己私利打破市场规则”的始作俑者,抛出了让降价苦果彻底变质的“不负责任”的做法。
“买房子和买衣服买家电不一样,动辄‘蒸发’数十万、上百万的真金白银,放在谁的身上都不会淡定。”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戴和平表示,“但购房者如果在维权过程中采取过激行为,开发商完全没有责任和义务为这样的手段‘买单’。”他强调,因政策导致房价下跌,开发商愿意拿出一部分钱安抚购房者维护社会和谐,实则是尽到企业公民的责任,“是一种慈善行为”。
他指出,理性的维权要求,任何开发商都不能拒绝,但即使要“闹”,也要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切勿作出过激行为,触碰法律红线。“不应该用性命作威胁,以扰乱社会治安的做法发泄情绪,更不应该被有所企图的一部分人所利用,损人不利己地成为极端分子的出头鸟。”他认为,以此次跳楼事件为例,十几位老业主公然上演“跳楼秀”,就是一种踩“雷”行为。
- 发表于2012-03-22
- 发表于2012-03-22
19∶49 第二轮“攻城”
然而,“温情”场面还未能持续多久,老业主再次坐不住了。“开发商毫无诚意,谈判结论不出、法人关机不到场、这不是把我们当猴耍嘛?”话音未落,人潮第二次向狭窄的楼梯涌来。
未成想,楼下的业主还没冲破关卡,楼上的谈判小分队就集体下楼了。还是那几位温州大姐,一边招呼人群离开售楼处,一边大声喊道:走,去工地!一起跳楼!
- 发表于2012-03-22
24∶00 半数散场
五六位负责本次治安维护的公安负责人一直在二楼办公室内掌控着事件发展。大约24时,半数业主离开。
12时30分左右,记者离开。开发商和业主代表锁着门仍在谈判;保安仍然坚守着唯一通往二楼的关卡;不愿离开的老业主声称:今晚就睡在这里了,时间我们有的是;售楼处外,两辆治安巡逻车一辆公安大巴,打着双跳停在马路牙子上待命。
位于申花板块的中顺·上尚庭"降价风波",在3月19日晚达到了矛盾高峰。十余名老业主因为不满意开发商的补偿条款毅然爬上工地在建楼宇意图跳楼。杭城延续了一月有余的房闹事件,再次升级。时报记者深入“房闹”现场,真实记录了这场历时10个小时的闹剧。
●记者手记
维权有理 胡闹无法
夜晚的施工现场漆黑一片毫无光源,脚下是不设防的施工零件及脚手架钢管。跟着众开发商人员赶往工地,十余名女业主已经站上高楼向下哭喊,手握防护栏。此情此景,不禁让人和着零星小雨打了一个冷颤。
从2012年初开始,房闹事件逐步升级。
“房闹”升级俨如“惊悚片”
市场经济时代,房子作为有价商品必须遵循市场规律,上升下调都是商业行为。既然买卖双方自愿签订购房合同,那么按道理讲,签订合同之刻起就算完成交易,伺候涨跌与此次交易再无瓜葛。
但即便人人皆知的道理,房闹者却依旧要采取无法可依的做法一闹再闹且持续升级。渐渐地,这个原本因资产瞬间大幅缩水而处于弱势的“老业主群体”已经不被世人所理解。因为现如今,这个群体称之为的“维权”方式几乎没有一个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而是通过暴力解决:送花圈、扔鸡蛋、砸沙盘、恐吓开发商,现在演变到不理性的“集体跳楼事件”。
其实,记者在维权现场发现,大多数业主依旧保持该有的理性,不辱骂、不极端、不参与恶性事件,只是静候开发商给出他们满意的答复,真正有激烈举动的往往只是极个别案例。正如当天的值班警督坦言,会以教唆方式鼓动大量业主作出群体性事件的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所以集体跳楼,更是不可能出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