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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NO.8】2009杭州楼市十大事件之八

发表于2010-01-05
杭州推出村级留用地新政策
发表于2010-01-05
6月份,杭州市政府出台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出让管理的补充意见》,首次提出,2010年1月起,部分村留用地将实行招拍挂出让。
发表于2010-01-05
但和一般公开出让的房地产经营用地项目不同,公开招拍挂出让的留用地项目,即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合作方联合开发的项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所占股份应不低于51%。
发表于2010-01-05
项目建成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持有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含物业用房面积)51%的房产,而合作方持有的最多为49%的股份,除国家和省市有特殊规定外,可以按照规划批建的最小产权单元分割转让和销售——这意味着,村留用地上造的一部分房子(最多49%)和普通商品房一样也可以办独立产权了。
发表于2010-01-05
留用地是指城市化过程中,为了保证撤村建居顺利进行,国家在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并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将其中10%留给村集体,鼓励他们单独或合作开发建设。
发表于2010-01-05
杭州推出的留用地新政策不仅丰富了土地供给渠道,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为失地农民提供了可持续的生活保障途径,同时也为今后的城中村改造提供了更有力的政策支持。
发表于201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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