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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保利东湾,保的谁的利????

发表于2012-11-16
2010年4月,我买了保利东湾的房子,购买时作为优惠条件承诺免收物业费一年。现在我去收房了,保利公司却告之我,销售人员当时审批手续没办妥,没这个优惠了(现在没这回事儿)。但当时的销售经理至今确认这个承诺,只是他调走了,保利公司赖账了。好无耻!请问,还有其他业主碰到此类事情吗。 你们又是怎么处理的?
发表于2012-11-16
有书面合同吗
发表于2012-11-16
有证据可告他
发表于2012-11-16
没有书面的东西,是不好维权的!看起来你只能接受缴费了!
发表于2012-11-16
唉,也就一年物业费,缴了吧,和房价比起来九牛一毛
发表于2013-01-14

尼玛 好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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