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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保利等12家房企因未明码标价违规被罚超300万元

发表于2012-09-21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9月12日起,杭州市物价局将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是在售楼盘,重点是商品住房。
物价部门将就商品房经营者是否对在售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价信息是否齐全,是否标示价格相关因素及收费内容;标示已售商品房价格的,是否标示实际成交价格;是否存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以及虚假折扣、虚假优惠等价格欺诈行为等内容进行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要求实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个在售楼盘、每套在售商品房都检查到位,无一遗漏,不留空白。检查中将调取楼盘销售许可证、销售计划书、明码标价牌、已售商品房实际成交价格、商品房销售广告等数据资料,仔细比对商品房经营者是否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对于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严厉处罚,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杭州市物价局已会同城区价格主管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5个检查组,分赴列入检查范围的首批100家市区在售楼盘实施检查。萧山、余杭、五县(市)检查工作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物价部门将按照“一套一罚”的原则,对每套商品房未明码标价的行为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虚假折扣、虚假优惠,以及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依法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依法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对于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发表于2012-09-21
保利等12家房企因未明码标价违规被罚超300万元
继5月份发改委对北京市场展开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后,昨日发改委再次披露,近期又派出调查组赴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西安八个城市检查,并发现有12家房地产企业存在未明码标价的情况,发改委共对12家房企处以363.5万元的罚款,其中广州一家房企被最高处罚69.5万元。
发改委披露,此次检查的企业涉及对50多个在售楼盘,违规的行为主要分为三类:一、误导性标价、虚构原价等构成价格欺诈,对此按《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万元的罚款;二、对于在售房源未明码标价的,按照未售房源套数每套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00元的罚款;如广州市花都区狮岭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万虹花园”项目,在售的139套房源未在售楼处明码标价,依法拟处以69.5万元的罚款。三、对于已售房源标价不符合规定等的,按照已售房源套数每套处以3000元的罚款。
此前发改委要求,5月1日起商品房必须“一房一价”、“明码标价”。
发改委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查处并公布上述案件的目的在于提醒商品房经营者,今后这项检查也将常态化并持续坚持下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发表于2012-09-21
12家被罚房企名单
有误导性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的房企:
1.广州君华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君华又一城”项目。
2.保利(成都)实业有限公司“保利花园”2期项目。
3.成都悦城实业有限公司“祥云”项目。
4.陕西荣德置业有限公司“荣德棕榈阳光”项目。
部分在售房源未明码标价的房企:
5.广州市花都区狮岭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万虹花园”项目。
6.金地集团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地自在城”项目。
7.天津市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怡泽轩、怡润轩”项目。
8.上海源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源名都”项目。
9.金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重庆市开发的“金域蓝湾”项目。
有已售房源标价不合规定等问题的房企:
10.中海地产(杭州)有限公司“中海紫藤苑”项目。
11.金隅(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隅观澜时代”项目。
12.重庆好利来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润丰·水尚”项目。
发表于2012-09-21
重视不够是房企被罚主因
北京亚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营销总监韩乐认为,像万科、中海这样的大型上市房企,是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出于想钻空子,占的目的来违反“一房一价”政策的。“住建委给一些开发商开过会,对于一房一价的政策进行过解读,不过开发商对于政策的理解还是有差异,再加上重视程度不够,造成在规范执行方面出现了问题。”
他认为,随着政府查处的力度加强,开发商的重视程度也会增加,实际上,开发商如果想执行“一房一价”的要求,难度不大,今后这样的违规情况应该会越来越少。
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表示,从北京的情况来看,现在卖房都是网签,进行公示,政府还要复核价格,想在价格上做手脚几乎是不可能的。
发表于2012-09-21
杭5家房产商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共罚161.3万
在销售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标价牌,在售房源未标示户型、、套内建筑面积等内容、在销售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标价牌、销售现场设置了标价牌,但缺少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绿化率等内容,这些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昨日记者从杭州市物价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杭州价格主管部门自7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目前共查处5起违反房地产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合计拟处161.3万元罚款。
据统计,全市共计出动17个检查组,对138个在售楼盘进行检查。从市物价局的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楼盘一房一价执行情况良好,明码标价内容较为规范。但仍发现5家企业存在无明码标价牌、明码标价内容不全、已售房源标价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如杭州钱江城发展有限公司“贺田尚城”项目,在销售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标价牌,有76套在售房源未标明、计价单位、销售状态等内容。按每套罚款3000元,无标价牌罚款5000元的标准,拟依法处以23.3万元罚款。
市物价局表示,查处并公布这些案件的目的在于提醒商品房经营者,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必须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必须一次性公开可售房源,准确标示每套房源销售状态,不得;已售房源应标示销售状态,同时标示价格的必须如实标示实际成交价格,不得标示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标价语言必须真实、准确、清晰、严谨,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或者模糊性语言标价,切实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
接下来,全市价格主管部门还将继续加强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并保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热情接听消费者投诉,快速查处举报案件,对商品房价格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表于2012-09-21
重罚,重重罚!
发表于2012-09-21
罚的好罚的妙罚的呱呱叫
发表于2012-09-21
罚不胜罚
发表于2012-09-21
两个字:活该!
三个字:太爽了!
四个字:再罚一次!
五个字:真大快人心!
五个字:罚丫的黑心钱!
发表于2012-09-21
引用:东海牧马人在2012-09-21 16:11:41写道:原帖
两个字:活该!
三个字:太爽了!
四个字:再罚一次!
五个字:真大快人心!
五个字:罚丫的黑心钱!
 
 真搞笑,我来说一个
七个字:罚得我好开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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