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申请办理购房入户所需材料:
1、落户申请报告、《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契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除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应关系证明及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应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罚证明。)
4、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迁移人无违法犯罪证明。
5、提供已实际入住及有稳定生活来源的相关书面凭证。
6、对合伙购买一套住房要求办理购房入户的,只能进萧落户1人(户),由合伙购买人自行商定后,出具其他合伙购买人自愿放弃书面承诺书并附其他合伙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我区申请办理购房入户所需材料:
1、落户申请报告、《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契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除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应关系证明及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应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罚证明。)
4、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迁移人无违法犯罪证明。
5、提供已实际入住及有稳定生活来源的相关书面凭证。
6、对合伙购买一套住房要求办理购房入户的,只能进萧落户1人(户),由合伙购买人自行商定后,出具其他合伙购买人自愿放弃书面承诺书并附其他合伙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