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提醒:小区停车收入、电梯广告收入至今未见公开

发表于2013-06-15

这些收入都应该归业主,上次交物业费时物业无耻地说这些本来就是物业公司的,被我戳破说只是代收,可代收了这么多年,也没见账目公开。


另外,根据《杭州市物业条例》

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区、县(市)物业管理部门应指导、监督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一) 入住率达到60%以上的;

(二) 入住率达到30%以上,且物业交付使用已满2年的;


这么久了,社区还没有牵头成立业委会。

发表于2013-06-21
搜房网友(过客),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提醒:小区停车收入、电梯广告收入至今未见公开”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6-21
搜房网友(过客),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提醒:小区停车收入、电梯广告收入至今未见公开”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6-21

这就是物业做到位的工作……哎……

发表于2013-06-21

同意,还有业委会吗?不用物管费,那用的是什么钱总要说一下吧,广告?停车费?还是你们物业自费?

发表于2013-06-21

为什么我记得五月份就在物业哪儿开了个什么业委会的会议?!


发表于2013-06-21


发表于2013-09-22

想知道现在的情况?

发表于2013-09-27

公开!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