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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给我一个说法!购买时间几个月之差,赔偿款却有近百万元之别!

发表于2013-08-29

  市房管局,请给蓝桥的广大业主一个说法,我代表蓝桥也代表杭州一大批经适房业主,在此向你们声讨!

  众所周知前段时间出台的经适房在九月 一日之后可以上市交易的政策,表面上看着挺合情合理,划分一个时间,收取一定的赔偿金额,可是如果你也是经适房业主中的一员,等你细细研究的时候就会发现,事情并不是这么回儿事!里面就是一个惊天的骗局!房管局所制定的根据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杭州市政府,杭州市房管局,请你来回答我的以下问题!

  第一,政策所定上市交易需缴的55%土地补偿价款,比例事非常的额不合理,请问您的制定依  据是什么?请给我们广大业主一个说法!

  第二,当年购房合同中明明写着5年后可上市交易,但为什么你们迟迟没有出台交易政策,导致我们的经适房无法交易,因而现在的上市政策一出,便无故的增加了我们的换房成本!

 我是在2005年拿到的房子,当时的房价为2900/㎡,现在周边二手房价大约在15000元/㎡左右,差价在12100元/㎡。按照《意见》,我就需要缴纳6655元/㎡。以90平方米的经适房为例,一套房出售后,扣除税费,仍需缴纳约60万元左右的土地收益等价款。而同一地段,比我早几个月买经适房的,买入价为2300元/㎡,却因为是在2004年9月1日签的合同就可被“豁免”。大家看看,这公平吗!就是因为几个月的时间之差,一个就要缴纳接近百万元的赔偿款,一个就完全不用,杭州市政府,请问你们出台的这个政策的目的,是不是就是为了狠狠的宰我们老百姓的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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