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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管部门:杭州业主爱维权全国有名

发表于2010-12-08
逛一圈杭州的业主论坛,就会发现针对物业、业委会的维权帖、质疑帖占据很大的比重。

业委会,原本是替业主进行小区管理的代言者,却陷入权利之争的尴尬漩涡。

发表于2010-12-08
杭州房管部门物业科:

杭州业主爱维权,有时维权过度

杭州业主爱维权,这在全国房地产界和物业圈里都是比较有名的。

杭州的业主不好忽悠。随着80后成为购房主力后,业主维权意识日益高涨,这说明物权法已经深入人心,是一件好事。

发表于2010-12-08
可是,同时存在的一种现象是,由于对物权法一知半解,不少业主盲目维权、苛刻维权、甚至无理维权的事情也逐渐增多。
发表于2010-12-08
而有的业委会工作热情很高,大事小事一把抓,但往往容易越权。

比如需要经过业主大会表决的事项却不按程序表决,越俎代疱代全体业主做了决定。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辞退物业。按规定,辞退物业前要先召开业主大会,并进行公示,得到2/3业主同意后,才可以辞退。

发表于2010-12-08

比如有些事情是不属于物业公司职责范围内的,比如车辆划伤了、财物失窃了、车窗玻璃被打破等等(除非物业公司有失职行为,比如巡逻时间没有达到原定承诺的标准)。

发表于2010-12-08
比如业委会对物业的账目进行审计。由于许多物业公司属于包干制物业,签约时就明确财务独立于小区,所以业委会是无权审计的(除非物业合约上注明的是酬薪制)。
发表于2010-12-08
比如对物业进行评测,应该由社区和街道出面进行唱票和主持,而不是单由物业一方,或单由业委会一方来进行。
发表于2010-12-08
比如对小区公共收益基金的动用,按规定必须要通过2/3业主的同意,而不能在未知会的情况下随意动用,即便出发点是为小区办实事。

培训很有效果,大家学习好的经验,同时及时发现越权错误,不再闷头管理小区。

发表于2010-12-08
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曾鹏:

业委会定位尴尬是矛盾起因

业委会之所以会成为小区矛盾的焦点,主要原因是业委会目前所处位置尴尬。

杭州大部分业委会成立时,业主大会在业主公约上都会写明授权给业委会,委托业委会直接行使权力。

发表于2010-12-08
这主要是公民意识的缺乏。因为大部分业主参与度普遍较低,对于小区事物也不太关心。要想召开一次业主大会,成本很高,还经常流产。无奈之下,只好把更多的权力集中在业委会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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