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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参加独生子女平安保险的通知

发表于2010-05-17
各位居民:符合以下条件的独生子女可以参加独生子女平安保险:(1)具有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独生子女;(2)领有有效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出生30天-18周岁。此保费缴纳10/年由政府补助,具体情况请各位居民查看各单元通知或拨打社区电话88317659,联系人:王女士、曹女士—云水社区
如需要参加保险的居民请在5月25日之前到社区办理相关手续,过期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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