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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恒晟业主们要注意了!!!

发表于2007-07-23
我相信我们中有相当大部分人买房是为了小孩读书,当初我买房时问销售方小孩读书情况时,他们说小学是在城西小学,初中是在四中,可现在他们说还没确定!这是不是在坑人?还有的人说,左邻右里连社区也没,归玲珑管的!没有诚信,你们公司都存活多久???我火、我懊恼、我后悔!!!
发表于2007-08-07
向恒晟左邻右里讨个公道,解决不了就学问题,号召大家集体退房
发表于2007-08-07
发表于2007-08-07
发表于2007-08-23
公司不是说了啊~协商过类~小孩子在玲珑读书啊~~~~~~~~~~~



可是人家玲珑花园比我们还远啊~结果人家开发商负责啊~他们的孩子就在晨曦读书的啊~

绿岛也在晨曦读书的啊~~~~~~~~~~~~~


就我们垃圾点的啊 ~被分配到玲珑读的说~
发表于2007-09-05
这种垃圾公司,我们集体要求退房吧
发表于2007-09-05
被骗的业主们,退房吧!
发表于2007-09-05
发表于2007-09-10
发表于2007-10-30
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是买卖双方都不愿看到的事情,但由于房屋建造环节多,涉及面广,流程复杂,难免会有美中不足的地方,甚至产生质量问题(法律上叫质量瑕疵),而此时如果买卖双方已经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那么就必然面临如何妥善解决的问题。 
 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多种,最好是能够协商解决这样可以使损失最小化而效率最大化。协商解决商品房质量问题,尤其是由双方在没有专业律师参与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将会遇到重重的困难,因为第一,协商解决商品房质量问题同时还涉及到买卖合同的其他重要法律问题,如违约责任的确定与承担,是否解除合同,是否退房等等,对于这些重要法律问题中所包含的购房者(在:对方提供的商品房质量违约的情况下)的权利,在对方提供的商品房质量有问题的情况下,购房者往往很难准确把握自己权利的内容和界限,出现过犹不及或不知所措的状态;其次,协商解决商品房质量问题,还需要有一定的技巧和经验,而购房者;遇到这样的问题,往往是头一回。在这里,我们主要从法律的角度就协商解决商品房质量问题提供一些最重要的;知识,以供广大购房者了解和借鉴。

 商品房质量纠纷主要出现在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合同签订后,房屋交付前,第二个阶段是房屋交付后。  

在第一个阶段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我们首先要对质量问题作一个问题严重程度的判断,可能是一般质量问题,可能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还可能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问题,如果我们自己无法对房屋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做出准确或大致准确的判断,必要时可提交房屋质量检测机构认定。如果确定是一般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修复,也可向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以便督促尽快修复,但一般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收房,除非开发商未能提供合同约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验收合格证明)或开发商没有依约履行交房方面的其他义务或合同约定出现一般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如果确定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则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收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确定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问题,即使开发商已经取得验收合格证明,购房者也有权请求解除合同,拒绝收房,并要求赔偿损失。  

在第二个阶段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我们也要按上述角度和标准对质量问题作一个问题严重程度的判断。如果属于一般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的,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特快专递并留回执)的形式要求开发商给予修复,如果开发商拒修,则可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并保留修复费用和其他方面因此受到损失的证据,这些损失可及时向开发商主张索赔。在这里有时出现邻居不愿履行配合修复的义务,开发商或购房者则可依据不动产相邻等有关法律规定诉请法院判决其强制履行。如果确定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或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问题,则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

 总之,现实中的商品房质量纠纷复杂多样,我们在这里只是从法律的角度就如何协商解决做一粗略梳理,具体问题还要请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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