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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炒房没出路!

发表于2013-05-28

倘若政府规定,禁止自由恋爱,任何人找对象都必须通过婚姻介绍所,否则就视为非法,而政府又把婚姻介绍所的准入门槛提得非常高,甚至,一些婚姻介绍所就是政府或政府官员的家属办的,与权力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第一,服务价高质劣。处于强势垄断地位的婚姻介绍所,会迅速将收费标准提高到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不仅收费标准畸高,婚姻介绍所提供的服务将变得非常低劣——为了提高配对效率,获取更多暴利,婚姻介绍所可能乱点鸳鸯谱。因为夫妻越不和睦,离婚率越高,这些离婚者会再次跑到婚介所接受盘剥。因此,尽管国家规定,婚姻的期限标准要达到50年到100年,但婚介所撮合出来的婚姻平均只有30年不到。就是这30年中也不断修修补补,让消费者遭受无尽痛苦。
  第二,囤积居奇。由于所有信息资源都掌握在婚姻介绍所手中,婚姻介绍所不断刻意强调男女比例失衡的严重程度,把一部分女性的资料隐藏起来,鼓吹许多优秀女性都在办签证出国(会拿出比例高得吓人的数据),或鼓吹在河边行走不慎落水而死的女人正在大幅增加等等,以强调女性资源的稀缺性(甚至将女性歪曲成不可再生资源,相信到了那个地步,自然会有二奶学者站出来帮助婚介所完成理论包装),婚介所为了制造供不应求的紧张气氛,还可能在婚介所门前雇人排起长长的队伍,通过这种徒有市场化竞争外表的所谓竞争理念,恶意抬高收费标准。
  既然男女失衡,且女人稀缺,那么,男人对于女人自然是供大于求的,但是,婚介所为了获取垄断暴利,故意把一些优秀男人的资料隐藏起来而把一些面目狰狞、劣迹斑斑、丑陋得令人发指的男人推到女消费者面前,女消费者将面临着“结构性”供应不足的问题,女性消费者为了找到更好的对象只好忍痛开出更高的服务费。
  婚介所为了骗取更多钱,可能选出一个优秀的人作为“样板”,欺骗大家,让人们在心仪之余缴纳订金,等真正娶到家里发现奇丑无比,和样板相差千里,等找婚介所时,发现他们在发财之后已经逃之夭夭。即使找到婚介所,维权成本之高也常常让人望而却步。

发表于2013-05-28

 其实,调控要取得效果非常简单,一句话:允许自由恋爱——无论通过婚介所找对象还是自由恋爱,在两相情愿的情况下都发给结婚证。同时,降低婚介所门槛,在婚介所之间形成充分竞争。如此,垄断立即化解,不用调控,找对象的成本会立即下降,老百姓皆大欢喜,政府也省却了很多麻烦,社会一片和谐。关键在于,政府有没有勇气冲破既得利益集团苦心经营起来的利益链条。

   开发商就应该好比婚姻介绍所,你收的中介费高了,对不起,我去别的婚介所,或者我自由恋爱去——自己承担开发商的功能。关键在于,政府要赋予民众合作建房与自己当自己的开发商的权利,就像赋予公民自由恋爱的权利而不必非得通过婚介所才能找对象一样,不能在准入方面给开发商创造垄断的机会。

  那么既然政府可以允许这样的房产开发商如此,那么也该允许有这样的婚介和其他各个如此领域,那么请问大家还能活么?

   所以如果政府不解除这种垄断,那么建议大家继续炒房吧,因为啥调控都是无效的,即使是房产税来了也是无效!而且大家也只有炒房这唯一一条活路,因为任何行业都没炒房来的轻松实在无风险!

发表于2013-05-28

幕后黑手

发表于2013-05-28

有道理!

发表于2013-05-28

所谓调控,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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