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首付我只付了10万块钱,男友居然不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这样的男人靠得住吗?

发表于2013-06-20

   我一直认为,女性30岁时结婚也不算太晚,所以今年26岁的我,还没有结婚的打算。但架不住老爸老妈的唠叨,让我快点把自己嫁出去,所以才仔细想这件事。 

    结婚就得有房子,但凭我的能力,买房绝对是不可能的。大学毕业后,在一家私企上班,做行政工作,每月工资5000元多一点。吃饭、买衣、买化妆品,每月所剩不多,加上经常要给老家的父母寄钱,所以毕业四年,我才存了10万元钱。男友的单位比我的稍好一点,但他积攒的钱也不多。他建议,我们两人把钱合起来买一套房子,明年5月结婚。 

    生活在异乡,一直租住在别人的房子里,像一个浮萍,有了房子,心里会安稳得多。我听从了男友的建议,将钱交给他,按揭一套房子。 


   一个月后,男友将房款交了,首付50万元,男友出了40万元。可看到购房合同,我有点不高兴——合同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我要求加上我的名字,我是这样想的,首付虽然我付得少,但房款总的来说还是我们共同支付的,我也应有房子的产权。 

    男友很不悦,他说购房合同上写他一个人的名字没什么,我们总是要结婚的,结婚了,房子就是我们一辈子的家。既然是两人一辈子的家,又何必在乎写不写我的名字呢?我觉得很委屈,这样的男人究竟该不该嫁啊

发表于2013-06-27

你不付钱都该加照我说!

发表于2013-06-27

不加也不能说他错 但他居然说房子就是我们一辈子的家。既然是两人一辈子的家,又何必在乎写不写我的名字呢?

 

太过分了

发表于2013-06-27

这样的男人不要嫁了!

发表于2013-06-27

 什么人哪!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