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6页

主题:西湖金座业主我们的利益被损,内容如下

发表于2008-04-08

西湖金座业主们你们好,我在找你们,想告诉关于西湖金座少付租金,不付违约金,改变承诺的三件大事。1.合同签约7.8%租金汇报,(公式7.8%-税金=全部返还给业主,可给付时少租金每年3000左右,(不低于6.5%。但不代表等于6.5%就可以付6.5%,这是两个概念)我问西湖金座的律师,他说少付的部分可作为劳务费也行,这已经违反合同,合同上没有额外费用,我问了西湖金座他就连今年租金都不付。(去年把少的部分补给我的,但今年说如给其他业主知道都要补怎办。就赖帐。)2.办证大厅说西湖金座房屋所有权证没有登记,不具备办三证条件,可合同规定60天以后不能办证,就该付千分之5的违约金,可金座不予理睬,三证何时能办也不回答。3.承诺住宿全国互换,现在不实施。我们的权益已受损失,应该大家齐心去讨说法。电话13325817866联系我哦

发表于2008-04-08
1.西湖金座在租金上故意少付,每年少付业主3400多元。(不低于6.5%不代表就可以付6.5%租金,把高于6.5%部分的租金占位己有)
2.办三证条件不具备,办证大厅说缺少房屋所有权证不予办理,金座合同上明确规定超过60天三证办不出应付千分之5的违约金,但金座不予理睬。
3.承诺住宿全国互换到现在不实施也不理睬和答复我们。
三件大事靠大家齐心争取哦。请联系我13325817866
发表于2008-04-18
行动起来吧维护我们的利益
发表于2008-05-22
请问:1. 我们少拿的租金怎么计算或者说税金怎么计算?
            2. 办证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假如西湖金座确实在侵占我们的利益的话,我觉得我们可以聘请律师交涉一下。我也觉得奇怪,我是去年12月29日去交房屋补差的,说是马上可以办证了,结果拖到现在还没办出来,打了几个电话问了一下,总是推三推四的。
发表于2008-05-26
   请问这里有没有杭州的业主,能否到上城区地税局咨询一下经营用房出租的税收怎么缴纳或者搞一个上城区地税局的电话也行,应该说这个税收是业主缴纳的,西湖金座只不过是履行代扣代缴的责任罢了.
发表于2008-05-26
大家好,我咨询了上城区地税局的工作人员,她的答复是这样的:首先是每月的租金分5000元以上或以下(这个金额应该以购房金额*7.8%计算)。5000元以上按租金金额缴纳营业税5%、城建税0.35%、教育费0.15%、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0.5%、房产税12%(一年税额,每个月要除12);5000元以下按租金金额缴纳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0.5%、房产税12%(一年税额,每个月要除12)。
  我把自己的租金计算了一下,可以说没错。感谢上城区地税局的工作人员,回答得很耐心也比较仔细。
 另外,我看了一遍买卖合同,发现有二个方面感觉有点问题,请大家探讨一下:
  一是合同第三条租赁期限中的第2点租期为2007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1日,可西湖金座是2007年5月3日开始试营业的,那么从2007年5月3日至6月30日这段时间的营业收入我们业主是否也应该分享一点。
 二是abcdef425所说的违约金问题。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是2007年12月30日前,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该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权属(包括三证)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2条处理:(第1条简略)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从这方面理解,abcdef425说得没错。
  不管怎样,我觉得紫晶房产和西湖金座应该向业主说明一下。
发表于2008-06-03
    我觉得这个网页有点奇怪,在自己的电脑搜索“西湖金座”就能找到这个网页,别的电脑搜索就找不到,我想这里人气不旺也是这个缘故吧。
发表于2008-06-10
 
发表于2008-06-13
 紫晶房产要支付违约金的,他们自己大概不会是故意的;假如条件不符政府部门又怎会同意发售,真搞不懂,你们有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发表于2008-06-16
顶一下!东方金座的业主关注西湖金座业主的维权进展.
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