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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强烈质疑郁金香岸业委会候选人选举程序的合法性

发表于2012-10-05

 

绿城西子·郁金香岸花园小区在八月份在闻江社区的组织下进行了业委会候选人的推举活动,并正式公布了九位候选人的名单。但是,在小区业主不知情的时候,闻江社区领导不知何故,否决了八月份正式公布的推举结果,到了九月二十九日又重新组织了一次郁金香岸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选举活动,决定重新推举业委会九位候选人。社区召集了十位有意向参与竞选业委会成员的业主参加了推选会议,并确定会议上共有十六人有参与投票权,即五票是社区与会工作人员,一票为开发商,十票为有意向参与竞选的十位候选人,其中十位竞选者中有三位属于社区指定的业委会筹委会成员。

从这个投票权的安排可以看出,真正独立参与投票的仅有七人!不到有效票数的一半!

对此,我有如下的疑惑:

一、八月份业主自主推举的九位候选人选举结果为什么要取消?

我查询了杭州市相关文件,发现在所有的关于生活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中,其候选人的推举有三种途径:一是组织推荐;二是业主推荐;三是业主自荐。三种途径产生的候选人是同等待遇,互相补充,不可偏废的。

八月份通过三种途径推举产生的九位候选人为什么要取消?难道是选举结果不符合社区领导的意愿?如果在具体的操作中有什么违法活动,社区应该公开说明;如果正当合法,社区有随意取消此次推举结果的权力吗?而九月底的所谓业委会候选人的推举过程则显然变相剥夺了业主民主推荐和业主自荐业委会候选人的选举权力,完全变成了一场由长官意志操控的权力游戏!

二、业主委员会候选人选举中,为什么要剥夺小区业主的投票选举权?

业委会是全体业主的代表,体现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诉求,是为创建一个幸福和谐的生活小区服务的组织,其成员的产生必须体现全体业主的意愿与认同。在所有关于业委会产生的文件中,都明文规定了业主对于推举业委会成员(包括候选人)的投票选举权。为什么九月选举要剥夺全体业主的选举权,只在一个完全由社区控制的小团体内暗箱操作?

三、社区在小区业委会选举活动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社区工作人员有投票选举权吗?

社区在组织小区业委会产生过程中应该发挥积极的正确引导作用,合法行事,而不能越俎代疱,直接操纵业委会的选举结果。而九月底的所谓选举,在剥夺了小区广大业主选举权的前提下,又无端地安排了五位社区工作人员的投票选举权,竟然占了投票人的三分之一,再加上由社区领导指定的几位筹委会成员的投票权,投票的数额竟然超过了半数!这完全形成了社区操纵投票结果的局面。请问:哪个文件赋予了组织指导业委会选举的社区工作人员有投票选举的,或者说,社区五人的投票权是哪个法律法规给他们的权力?如不合法,即为非法!

九月底的所谓选举结果唯一淘汰的候选人恰恰是在郁金香岸小区广大业主心目中最有人气的周生元,而同样是业主心目中非常有声望的沈建祥等也仅仅是侥幸过关。广大业主对这样的结果非常的震惊!因为周生元、沈建祥等人是郁金香岸小区业主中的优秀代表。在6月份开始的郁金香岸和戈雅公寓小区联合发起的“保卫美丽江景,反对江边护栏”的维权行动中,周生元、沈建祥等人代表着两个小区广大业主的强烈维权意愿,积极联系省市多家电视报刊媒体对于此次维权行动进行报道,寻求社会正义力量的支持,对当地政府侵害小区业主利益的不当行动形成了巨大的压力,并积极推动业主代表与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多次的谈判协调活动,使得政府相关部门最终顺从民意,推出了基本符合广大业主意愿的修改方案。周生元、沈建祥等人的这次维权行动深受广大业主的支持和拥戴,如果业委会候选人的推举活动能够完全按照广大业主的意愿进行,那么,周生元、沈建祥等人无疑将有极高的支持率!

面对此次所谓的候选人推举结果,我尽管不愿意但又不得不产生如下的猜测:莫非正是周生元、沈建祥等人的这次维权行动,触犯了某些利益集团?莫非正是他们在广大业主中的巨大声望,让某些早已觊觎业委会权力却在广大业主心目中毫无威望的人深感选举的威胁?因此,我竟然产生了如下推理:将周生元、沈建祥等人排挤出小区业委会候选人,或许已经成为了某些利益集团和某些权力崇拜者的共识,并由此操纵权力,上演了一幕所谓推举业委会候选人的闹剧、丑剧?

我深深地感叹:既要当婊子,何必立牌坊?如果社区硬要指定自己的业委会候选人,何必劳师动众借投票选举之手?

发表于2012-10-06
真黑暗啊!
想不到连一个小小的业委会选举都有这么多的黑幕,那么十八大就更让人难以想像了。
发表于2012-10-06
    这是第一届候选人名单,选票疑点太大.一个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人来岚选票最高,要填他票首先最少要有81位小区业主认识才能够填他吧?我们在群里问了没有一个人说是认识的,疑点很大.
     因为 第一次选举是自荐和业主推荐候选人,经过投票产生24位候选人,筹委会公布的有效票数是173票,据了解前3名业主之间是不认识的,那么也就是说认识来岚81票的人就不会填沈建祥76票,也不会填王新源70票了,有业主会一起投票给这3人的么?他们3人相加的票数已经有227票了。 
     很巧的是筹委会的王新源,陈光辉,许宝彩三人的票每人相差5票排在第三,四,五名,听他们本人说从来没拉过票,他们自己也很吃惊从不上网公开名字的会有那么多人投他们票. 





 


为此有业主提出质疑要求公开验票,但结果并不能让人满意,这是业主描述情况:  
   温长胜: 今天上午几位邻居去了闻江社区,目的1,了解郁金香岸
业主委员选举流程与进程 2,对郁金香岸18日公示的业委会候选人得票数进行了质疑.                   
社区书记进行了答复:1、社区会认真按照业委会选举流程做好这次选举工作2、由于社区人员
有限,但会尽力做好这次选举,做到公开、公平、公正。3、对于业主对选票数的质疑,社区
书记解释他们不会刻意去帮某个人,在下一环节的选举中会让业主代表参与全过程。4、对于
业主想要看选票社区给予了不太方便的解释。
显然这样的答复只会让大家产生更大的质疑。

 
发表于2012-10-06
这是经过社区审核后的名单,但里面并没有公布第二轮选举细则和相关选举规则:

经过社区对24名候选人的审核,符合条件的是13名业主,但公告中没有说明本次的选举细则,候选人结果和产生过程我们候选人到了以后才知道,9月29号上午在闻江社区先是演讲,后来社区书记说要从新选举确定郁金香岸9名候选人资格,符合条件的是13名候选人,实到10人,3人应没有到而弃权,也就是10人里面选9人。总共有效票数16票,其中社区书记说他们5个工作人员有5票,开发商1票,10个候选人每人一票,当时没想那么多就同意了选举,我们相信大家会按照候选人的付出和能力来公正投票的,但结果并非按我们所想象的那样来投票的。
  在第一轮投票中,沈建祥,周生元,温长胜的票数最低,各得9票。这几人是最热心的业主
之一,很明显社区是没有支持这3人选票的,后来这3人进入第二轮选票,周生元低于温长胜
一票落选。
 对这样的结果包括物业和很多业主在内都很吃惊,因为这几个人是小区里最活跃呼声最高的
业主之一,为啥这几个人的选票会有那么低呢,原因就是我前面所说的和江边护栏维权有关,所以会产今天的结果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事后回想疑点太多,我们咨询了戴和平律师事务所和周边社区业委会的专家,口径都是一样的,社区和筹备组只是组织选举的,并没有选举权的,推荐也只有业主推荐才合法有效,也就是说第二次选举是非法无效的,要按选举办法规定进行的 ,社区无权推荐 ,所以这5张选票他占了三分之一。这个比例的票数是足以左右选举结果的。
  他们进行2次选举的目的就是为了避重就轻,想通过二次选举弱化第一次选举中大家的质疑,通过小范围选举排除异己,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了吧?最后9选7的结果如果不出所料应该是沈建祥和温长胜出局了吧,因为选举缺乏透明公正,他们不是按实际付出和能力来选候选人的,是看是否穿一条裤子的。。。。。我们拭目以待吧!
  虽然我没有进入到9名候选人中,但我不遗憾,因为不是我的能力不行而被淘汰,也许是王新源所说的我太锋芒了吧!但总比那些自以为能力很强,但不出来做点实事还想进业委会的人要强吧!我希望老王当选业委会主任能够看到你为小区所做的贡献,创造公开,公平,廉洁的业委会,主动成立业委会监督小组,我愿意成为其中一员进行有效监督,这样也就避免了为了我为私利进业委会的说法了。
经过二次选举最后确定的名单是:筹委会3人:王新源,,陈光辉,许宝彩,来岚,蒋敏华,肖凤兰,孙俊,沈建祥,温长胜.以上9名候选人.
发表于2012-10-06
真黑啊!
发表于2012-10-06

以上的叙述都是有事实依据的,我所说的话也许会得罪某些人,但我说的是对事不对人,第一次候选人选举的疑问太大,要解除这个疑问很简单就是公开选票,因为都是实名投票的,很容易查出是否是真实选票,不像第二轮选举是不记名的.

    如果连小区业委会这样的选举都"不干净"的话,那还有干净的地方么?如果不公开选票情况,那么我们不排除选举有暗箱操作的嫌疑!请社区孙书记作正面回应.谢谢

   另外我并不想为整个业委会选举过程添加麻烦,只是把整件事情经过说清楚让大家知道。物业的曾总也说过先成立业委会要紧,我尊重他的意见,不再争取参与业委会选举!让他继续进行下去,但我发表的言论希望能够提示广大业主,要有自己的分辨能力,选出能为业主利益着想,为小区谋福祉的业委会.而不是为了私利而来的人......

发表于2012-10-06
黑!要求彻查!
发表于2012-10-06
只要是第一次选业委会,肯定黑幕重重。一个小区的业委会,让开发商、物业来参与决定,本身就是不合理的。业委会是为业主服务的,而某种程度上来说,开发商和物业都将来会是业主的维权对象。

很不幸的是,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第一次业主大会由社区来组织,但事实上社区牵扯的利益关系太多,无法公平。我们小区第一次业主大会,社区搞出来的业委会,业委会主任居然只是一个业主的父亲,连业主身份都没有,选票都是无记名投票,完全违法物业管理条例。

建议LZ,好好的研读物业管理条例以及09版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如果社区有违法的,直接上法院诉讼,不要到街道或房管反映,因为街道和房管肯定帮着社区。

发表于2012-10-07
我们小区业委会成员选举的过程,也是到处是黑暗!
发表于2012-10-07
第一次候选人选举,疑点太多,社区明显在作假!第二次不记名操控选举不合法,社区孙书记,你们社区的功能是化解群众矛盾,不是制造矛盾的,何必搞那么多名堂出来呢?郁金香藏龙卧虎的人很多,真要是得罪了里面的人,你那顶小小乌纱还戴的住么?好自为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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