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小区北大门LED大屏幕
- 发表于2012-10-25
通 知
各位业主:
缴纳物业费是每个业主应尽的义务,不缴纳物业费实际上是把自己的费用转嫁到别的业主头上。欠缴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无法生存,最终会损害广大业主包括欠缴者的利益。请2012年物业费还未缴清的业主到17幢2楼物业前台缴纳或与物业工作人员预约上门收取。(88143055、13221400111)
应广大业主要求:
第一、2012年11月1日起公布完全欠费户名单,包含房号、姓名、单位,在北大门LED大屏幕滚动播出。
第二、2012年11月11日起,联系欠费业主的工作单位进行催缴。11月30日以前缴清物业费的只收取本金,不收违约金。
第三、对仍然拒不缴纳物管费用的业主本公司将分批采取法律途径收缴物业费以及违约金(按合同预缴条款从期初算起)。
清雅苑雪峰物业服务处 2012.10.25
- 发表于2012-10-25
治安处罚法第42条第6款:散步隐私刑拘5日。对业主可以向老高那样慈悲为怀,对欺压业主的物业不用客气。
- 发表于2012-10-26
年初这个LED屏原来就用过一次,也就是告知全体业主上业委会自己办的网站,后来没有人睬,这个屏也就闲下来了。
年末又要播报不交费用的业主的名单,功能也就是年初到年末用两次。
年末又要播报不交费用的业主的名单,功能也就是年初到年末用两次。
- 发表于2012-10-26
虽然今年我的物业费交了,但是下一年是有前提的,业委会不换,我一分费用也不交。
开学后消停了两个月,以为是坏了,从此可以清静了
看到物业通知才知道还是好的,马上有新广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