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请把业委会成员名单公布一下吧?
- 发表于2007-11-26
呵呵,我的全名叫“立马吴山第一峰”。
- 发表于2007-11-26
有这个能力“立马”可以出吴山,就露第一的锋芒给大家看看吧!呵呵。只要把清雅苑的杂事干好就行!
- 发表于2007-11-26
公布有什么用?大家只看现在清雅苑的现状。有没有能力,还需要看名字来决定?
- 发表于2007-11-26
我已经开始行动了
- 发表于200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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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不是自己会变好的,需要人去干的,业委会是大家授权来处理这些事情的人员啊!我们当然想知道哪些人干了哪些事?大家有明确的目标比较好做事情,业委会有困难大家一起来解决,不要盲目地对开祈祷降临一个平安和谐的清雅苑,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也不要把所有的责任和义务都往业委会成员身上推,据我所知,他们都是热心的人员,没有任何抱酬的为大家工作呢!
- 发表于200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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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有道理,完全同意
另外建议给予业委会成员一定的薪资酬劳,当然要一切正规以后。不作为的业委会成员请及早辞职,以便引进像空谷,吴山第一峰等这些比较热心于公众事业的领居。
建议在社区门口设计专门的业委会栏,定期公布业委会的工作内容及处理结果,时间进程等等,把事情落到实事,而不仅仅是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特别指出,不要再往门口那些大柱子上贴垃圾,用一块板设计专门的栏目吧!干干净争挂在那里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