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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是不能进行买卖的,不过可以进行租赁!

发表于2011-08-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这种工程是国家强制性配套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同时,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防政府统一调配使用。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只要在保证战时防空使用效能不受阻的前提下,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是可行的。如地下人防工程可以开商场、办医院、设仓库(禁储物品有特别规定),都是国家允许和鼓励倡导的。这里提醒一点,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是不能进行买卖的,不过可以进行租赁,在明确权责的情况下,与投资管理维护者协议并签署合同,可获得地下车位的使用权。
发表于2011-08-15
天元公寓的地下二层车位,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
发表于2011-08-15
寒在夕,您好!你所发的帖子“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是不能进行买卖的,不过可以进行租赁!”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点击查看更多天元2005业主论坛固顶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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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08-19
发表于201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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