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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福雷德性质”问题3月26日政府最新回复

发表于2007-03-26
问(3600):住宅还是非住宅?  2007-03-26  回答此问题  
     问(3513):福雷德广场房子性质 2007-03-19 回答此问题 
我们买了福雷德的房子,合同上写的是住宅,购房税确是商用房的比例:3%使用年限为50年.请问相关部门?我们国家有这样性质的房子吗?
福雷德广场1-4号楼房产是属什么性质?请回答,谢谢! 


答: 到目前为止,福雷德广场1-4号楼房产属公共建筑配套公寓性质。(房管局)2007-03-20 

契税3%,住宅还是非住宅?  
 
 
答:  到目前为止,福雷德公司还未按照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因此1-4号楼房产仍属公共建筑配套公寓性质,属非住宅。 (房管局)2007-03-26 


 
政府最新回复
发表于2007-03-26
发表于2007-03-26
一直顶 —— 直到你卧倒!
发表于2007-03-27
发表于2007-03-27
还我住宅
发表于2007-03-27
团结就是力量!与开发商抗争到底,谁被开发商收买,来分散大家的团结,一经发现,一定搞死他!
发表于2007-03-27
各位业主大家好!
    过段时间本是大家高兴的日子,因为我们用了家庭所有的积蓄买了福的房子,苦苦等了两年,新房总算快要交付了,这是多么的不容易,但我们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甚至很痛心。因为我们当初买的是“住宅”而福给我们的将是“非住宅”。虽说相差一个字,但这里存在着天壤之别。
    一:说明福的不诚信:当初我们买房的时候,福的有经验工作人员向我们说明这房子是50年的住宅,享受一切“住宅”的政策,水电都是按民用,可用公积金代款,我们看了福的宣传资料,的确都写着是“住宅”公寓,而现在我们通过国家法律途径,福的土地性质是不能造住宅的。
    二:国家已发布“住宅”的房子,住满70年后,可无尝使用,这是多么好的政策。而我们的“非住宅”房子,从现在开始算起,只有44年,44年后,相信大家都能健康的活着,而我们跟我们的儿孙将无家可归。
    三:“非住宅”不能享受迁户口政策,这对以后小孩就学是一件麻烦事,也不能享受到杭州的一切利民政策。
    四:“住宅”契税只交1.5%,而我们的“非住宅”却要交3%。我们是多么的冤,因为我们的房子的的确确是用来住的。如果以后国家出台了“物业税”,我们以后肯定还要比“住宅”多交钱。像这种房子,转手根本无望。
    五:福的车库的使用权,占有权和处分权与小区内商品房产权相分离,归福所有,不属于小区的公共配套,福有权转让或出租给于小区无关的人。怪不得福把车位卖到11万一个,就是不想卖给我们业主。这对我们以后的生活很麻烦。
    我们不是百万千万富翁,买一套房子容易吗?很多人都动用了三代人的钱,爷爷奶奶的养命钱,爹妈的养老钱,和自己所有的积蓄,还有包括以后十多年辛苦挣的钱。生命只有一次,我想很多业主这一生也只有这一次买房,我们要对这一次负责,不能留下终生遗寒,定要福还我们“住宅”。本来买房是图个安乐和高兴,但我们自从知道自己受骗后,却怎么也不能安乐和高兴。当我们在面对家人时,是多么的愧疚,心中在流泪,当我们跟朋友谈起房子时,我成为了别人的焦点,当办公室里谈起买房子时,我成了别人的笑柄,当我每个月把省吃节用下来的钱交到银行时,我的心在流血,明天我怎样生活。我感叹:“有钱买房,也很可怜,我宁可无钱买福的房子。”我们业主生活在期盼中,还给我们“住宅”,定要实现“住宅”。
    福的公司领导也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向我们承诺,他们会通过努力还我们住宅。在10月26日,我们论坛告知“市政府已有批文,福可以改成真正的“住宅”。”我们打电话问福,沈浩经理也确认这是事实,在交房前,定能办法。好啊,我们终于拥用一套国家诚认,法律合法,拥有“住宅”房产证的真正住宅。这是多少游子的心愿,在外拥有一个安心的家。但快乐是短暂的,打电话到福的高层领导,却理直气壮的说:“房子已经卖给你们了,要改“住宅”是你们业主的事,我们只做到合格交房。” 福又一次骗了我们。后来我们又打电话到相关部门咨询,答案是“福不肯交土地出让金”。
   福拿到土地的楼面价只有400多元钱一个平方,是开发区最实惠的楼面价,而福的均价要卖到6000多元钱一个平方,是开发区最高的,足足能挣4亿。当我们业主出了最多钱时,却连最基本的“住宅”都没有,福真的要把我们业主赶上了绝路,而他们却走上了暴发的大道,捧着大钱睡大觉。我们业主觉不会做一头无声的牛。
   福通过不诚信的宣传,讲解,售楼,骗的我们400多名业主的“命”钱,现在我们只有通过团结,个人力量再大,对福都是很小的,团结的力量再小,对福都是很大的,我们可以看看星星港湾,就是通过团结,讨回公道,现在我们的“非住宅”比起他们损失大多了,这么大的利益需要我们团结,我们要对自己的亲人和小孩负责。如果我们不团结,就是没有了声音,可以这样的说,我们业主就是福牵着的一头牛,买了福的房子,要为这房子痛苦一辈子,辛苦一辈子,担心一辈子,死了只能流泪,子孙都受累,我们多么可怜。
    如果我们现在收了这房子,那我们就进了“牢房”,身心上永远受到折磨,所以我们定要团结起来。我们团结了,力量大了,福就心虚了,怕了,福就会吐出本该出的钱,我们不团结,力量小了,福就把我们业主当小孩甩。譬如,这房子一个人去要求反映,福和政府肯定不受重视,如果大家一起团结,400多业主是多么大的一个团体,拿出证据,福肯定会怕了。本来改“住宅”政府批文都下来了,只要福的领导想通一下,有这么多钱能长命百岁吗?
    以后我们广大业主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这是一种缘,为了让我们生活的更好,我们现还要努力,短暂的努力总比痛苦一辈子要好。也许以后我们的生活还要更多团结,争取本该属于自己的利益,把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成美丽和谐幸福。
发表于2007-03-27
告死他们
发表于2007-03-27
奸商啊!离你们承诺回复的时间只有两小时了,看来你们是吃进的肉就一定不吐出来了,你们问心无愧吗?不改住宅,搞死你们!
发表于2007-03-27
告到他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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