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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共同维护自忆的权益!

发表于200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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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三证不知何年才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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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有关单位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XX单位相关负责同志:

你们好!

今特来信向你们反映有关英冠(也称中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

本人于2007329日购买了该公司精装修的房屋(座落于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399号现代印象广场某幢某单元X室),自购房迄今,英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着三大严重侵权问题,现反映如下:

其一,无视法律、肆意侵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八条之相关规定

(附:第二十八条

房地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商品房管理的法律、法规。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负责退房,并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一)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 
    
(二)将未经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的; 
    
(三)商品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结构、朝向、楼层、交付时间等违反合同约定的; 
    
(四)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办理契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所有材料,或者未在委托办理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办妥上述证件的; 
    (五)小区绿化率、房屋间距、容积率等外部环境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与承诺(包括构成要约的商业广告)不相符的,但因国家建设需要致使规划改变的除外。 
    
前款第(三)项、第(五)项所列事项可以约定相应的误差幅度或者调整范围,并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标明。商品房面积超过合同约定允许误差上限,消费者未要求退房的,经营者不得要求消费者支付超过部分面积的价款;商品房面积不足合同约定允许误差下限,消费者未要求退房的,经营者应当退回不足部分面积的价 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退房的,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退还房款;遇价格上涨时,按同类地段同类商品房标准的新价格退还房款。) 

以及我与对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之规定(见附件SSL10144)。从交房之日(20071025日)的120天内(此处已经侵权,建设厅要求为90天),该公司很不诚信,连交房也是逾期的(见附件SSL10143),对方未提供办理契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所有材料本人已多次前往售楼处和通过电话敦促对方要尽快按照合同的要求使我们能够办理房产三证,但至今(已经过去了近八个月,240天时间)对方迄今没有提供办理三证的材料。据此,本人于4月底通过电话向1231512345反映了有关敦促对方要求按合同的规定给客户提供办理三证的意愿。在12345的受理下,滨江区建设局三位分别管理投诉、办证、住房维修基金的付、陈、沈姓先生先后多次与我联系了解此事的情况,据付姓办事员称:该公司房屋验收的日期为20071029日,可我却是在1025日接收住房的(见附件SSL10140SSL10141,此证据已提供给滨江区建设局),这显然违反了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正当滨江区建设局要我提供1025日交房依据时,英冠(也称中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俞则忠给我打电话,并发短信要求我和他们私了,同时向建设局收回1025日交房的证据。我当时明确予以拒绝。

其二,中饱私囊,胡乱收费。该公司在业主购房时,代收了物业维修基金(见附件),但根本没有上缴到房地产管理局,按规定物业维修基金应在办理“房产三证”时缴纳,而是滞留在自己的手里,时间长达有一年有余,所有已经购房的业主合计起来的物业维修基金也是一笔不菲的数字。据滨江区建设局负责此项工作的沈办事员称该企业尚未办理此事。这明显存在着挪用之嫌。

其三,质次价高,服务极差。我们所购的住宅是属于精装修的,然而,入住后就发现所有的地板是没有做过地笼直接铺在地面上的,地板高低凹凸不平、墙体开裂空鼓、踏脚线裂开……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只要在小区遇到业主问十个人,有八个人的住宅有问题(在网上搜索一下现代印象广场的业主论坛,就能知道该住宅有多大的问题,已经有业主集队、打电话前往过滨江区建设局反映过住宅质量问题和有关房产三证问题)。而每次将这些问题向该公司反映,要不就是房产商推物业,要不就是说业主验房时为什么不提?咄咄怪事,诸如空鼓、开裂等现象,不入住又如何发现?再说《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相关法规也有规定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即使是在他们自己合同里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也有明确的保证。

诚实守信、合规经营是一个企业生存之本,英冠(也称中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如此做法令人心寒。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强烈要求贵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要求,给予我们广大消费者一个明确说法: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尽快敦促该公司办妥三证所需的材料,并赔偿消费者物质与精神损失;

2 对于物业维修基金应尽早到达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账户,以充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3  住房质量方面的问题应修理完善,并经相关监测部门的验收合格。

恳请有关领导为消费者主持公道,尽快敦促英冠(也称中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行事。

此致

 

敬礼!

附《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部分、交房协议书等。

消费者:某某

○○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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