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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让我们赶快行动起来

发表于2007-05-15
如果开发商不能依靠自身的能力提交合同所述的“精装修商品房”,我建议具体如下:
1)如果开发商认为已经具备交付条件,我们应该要求开发商提供验收报告(按国家的相关标准或开发商的标准也行);
2)请技术监督部门确认;
3)如果国家认可的技术监督部门认为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确实是“精装修商品房”;那么也许是我们太挑剔了。
4)如果技术监督部门也不能认定,那对不起,立马启动退房理赔程序。
a.先媒体曝光
b.对薄公堂
c.讨回公道

我希望大家能认清形式,不要再被开发商的伎俩所愚弄。我们可以关心我们的房子的质量,但我们没有义务承担改进房子质量的义务。如果我们过多地在质量控制上与开发商纠缠,最后开发商还会说现在的局面(质量、交付进度)是尊重业主意见的结局。我希望开发商拿出实际的行动,要么提供令广大业主满意的房子,要么按伪劣商品退房。我更希望广大业主团结一致,不但要关心自己的房子,更要关心逸天整体的质量。大家要共同确认逸天的交付质量,维护我们共同的利益。

让我们以实际的行动来维护我们共同的利益。
1 不再看房,除非收到开发商书面整改完成的报告(附上以往装修缺陷的清单及整改方案);
2 不认购车位,除非你已接受开发商的产品;
3 要求开发商在5月30日前对目前状况道歉,给我们发书面道歉。
发表于2007-05-15
发表于2007-05-17
发表于2007-05-17
逸天还有很多房子没售出,万科在杭州还有其他开发项目,如果开发商不尊重我们的意见,只能和他们拼了,把他弄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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