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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真荒唐,业主“被同意”,物业费“被”

发表于2011-11-02

物业费关系到各位业主的切身利益,

物业公司必须向全体业主公布详尽的物业费收支情况,每年1次这是必须的(除非想违规啊)。

 

 

成败关键还在业委会。
真不知业委会是哪些人在干吗?维护的又是谁的利益?

但现在都被所谓的业委会代表了。

发表于2011-11-04

发表于2011-11-30
发表于2011-12-23

我的,17万方大盘,涨5毛一年多收100万,要求出示业委会成员交纳收具的贴被和谐了

发表于2011-12-28
房天下友(过客),您好!你所发的帖子“真荒唐,业主“被同意”,物业费“被””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点击查看更多倚天.盛世钱塘业主论坛固顶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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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4-25
每年年终要列出清单 给每户业主 !业主签字!才算通过17万方大盘,涨5毛一年多收100万 是强盗
发表于201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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