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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痛苦的买房人

发表于2013-11-20

本人是浙江杭州人,2009年10月29日从浙江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上林湖排屋一套。合同签订后,本人履行了付款义务,但房屋交付后,一直存在质量问题,尤其是排水系统问题。在2012年6月,因雨水倒灌至房屋内,发现重大问题后,至今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多次发生雨水倒灌现象。本人多次向开发商提岀彻底整改及索赔,但无果。本人认为开发商在上林湖小区排水系统上存在重大瑕疵,至今无法装修落住。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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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11-21

哥们,还好我没买上林湖。地下室改建成泳池吧!~哈哈

发表于2013-11-21
这房子还能住么?哥们要求退房!开发商也太黑了!设计建造有缺陷的房子也拿出来卖不怕雷劈啊?
发表于2013-11-21

这个也太夸张了吧

发表于2013-11-21
引用:萧十一仙子在2013-11-21 23:06:55写道:
4楼

这个也太夸张了吧

 开发商那边没说法么?

发表于2013-11-21

这房子还能住么?哥们要求退房!开发商也太黑了!

发表于2013-11-22
坚决要求退房!
发表于2013-11-22

开发商也太黑了!坚决要求退房!

发表于2013-11-22
坚决要求退房!
发表于2013-11-22

不是设计缺陷,而是规划设计时根本就没有地下室,是竣工验收后开发商或者业主擅自挖出来的地下室,当然没有排水设计啦!

房子是需要整体设计的,不是建筑结构可以挖个地下室就可以随意挖的,如果地下室比周边地势低,一旦水漫进来,肯定就排不出去了,必须根据地势找到排水出口.

我早就发出过警告:不要挖地下室,没有必要挖地下室.有业主觉得我自己不挖就不想让别人挖,开发商觉得这是上林湖的卖点,装修公司觉得我破了他们的财,那我就无话可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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