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就这么完了吗

发表于2007-06-05
紫庭花院东边的马路就这样算了吗?隔壁停着这么多车,不用树木之类的遮隔一下,实在太难看了,有损形象
发表于2007-06-05
发表于2007-06-05
发表于2007-08-04
问:如果交房时间延迟业主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律师答: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

请问交房的时间与收房的时间是否一致?是以开发商通知的时间为准,还是以拿到钥匙的时间为准?
   律师答:交房时间准确定义应为房屋的交付时间,这在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而业主前往收房的时间是实际的房屋交付时间,也就是领取房屋钥匙的时间。二者一般不一致,实际交付时间比约定交付时间一般要晚,而开发商只要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前发出了交付通知,并具备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即可视为开发商履行了房屋交付的义务

问:我们集体起诉开发商跟我们收房有冲突吗?
律师答:收房与集体起诉开发商是否冲突,要视您的诉讼请求与收房是否有冲突。 

开发商在同我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的最后交房期限是5月31日,并开发商在5月31日通知我收房。但在我收房时发现测绘部门的测绘面积有问题,所以与开发商协商.在此期间,开发商让我先办入住手续,我认为,开发商提供的测绘面积存在严重的问题,所以没有办入住.后来,开发商在7月1日通知我重新测绘的结果并让我来办理退款和入住手续.但我认为,根据我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已经过期30天交房,应该按合同“过期30日交房要赔偿买受方每过期一日赔偿总房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即开发商是否应算过期交房?
律师答: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条件中没有明确规定开发商必须向购房人出示房屋实测面积,虽然您在实地验收房屋发现面积明显存在问题,并向开发商提出异议拒绝收房的,而实际上开发商也认可了您的异议并进行重新测绘,但并不能视为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
发表于2007-08-04
真的有待改善
~!支持支持~!
发表于2007-08-04
梧桐,香樟,绿色,是呀,怎么不赶紧种树?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