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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富阳6亿余元回购五个收费站

发表于2010-01-05
            
   富阳经省政府批准收费的“四自”公路(桥)项目共有5个,分别是富春江第一大桥收费站、杭富沿江公路收费站、320国道杭富公路富阳段中村收费站、320国道富阳至东图段公路中埠收费站、23省道富阳至新登段公路大青收费站。
   截至日前,富春江第一大桥、320国道富阳收费站、杭富沿江公路三个收费站已完成资产或股权收购,并签订转让协议,23省道富新公路、中埠两个收费站资产或股权回购签约近期即将进行。320国道杭富公路富阳收费站已于2009725零时起暂停收费。
          
                五个收费站呈现三大特点
   富阳五个收费站主要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点多面广。5个收费站点分布于主城区的东、南、西、北各个出入口,其中沿江公路收费站、杭富收费站成了富阳与杭州城区之间的人为屏障。通行费除省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外,杭富沿江公路还要代收杭州市城市道路建设费,也就是群众俗称的“进城费”。
   二是股本结构复杂。公路建设资金既有政府投资,又有企业投资,也有民间捐资;既有内资,又有外资;各站的投资主体不同,股份比例不一,且政府所占股份比例较低。
    三是收费标准不同。我市现有5个收费站执行的收费标准有三种,其中:大桥收费站与杭富沿江公路收费站执行的是一个标准,即小车5/辆次,320国道中村收费站与大青收费站执行的是一个标准,即小车10/辆次,320国道中埠收费站执行的又是一个标准,即小车15/辆次。年前回购全部五个收费站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富阳公路收费体制改革步伐,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改善区域投资环境,加快融入杭州大都市,尽早实现与杭州无缝对接,我市建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第一副组长的富阳市收费公路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去年底又成立了富阳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负责收费公路的回购处置推进工作。
   截至日前,富春江第一大桥拼宽工程资产(权益)及富阳华新投资有限公司在富阳市05省道建设有限公司中30%的股权于2009720由富阳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进行收购,并签订转让协议;杭富沿江公路收费经营权及附属财产于2009922由富阳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进行收购,并签订转让协议;320国道杭富公路富阳段已于2009725零时始暂停收费,并于20091210由富阳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进行资产收购,并签订转让协议。
国道富阳至东图段公路和23省道富阳至新登段公路已签订回购备忘录,准备于1231前正式签约。
 
        据估算,五个收费站的回购总共需要花费6亿余元。
 
1、富春江第一大桥于1992年底建成通车,1993年正式收费,总投资0.3亿元。2003年底,富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老桥资产和浙江华新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拼宽工程,投资股份各占50%2005年完成拼宽工程,总投资0.69亿元,累计总投资0.99亿元。该工程于200412月建成通车,20056月正式收费。
 
2、320国道杭富公路富阳收费站,国道杭州至富阳公路富阳段是省政府批准的第一批“四自”公路项目,现经营业主是杭州富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是由富阳富信公路建设开发公司和(香港)星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投资股份各占50%。该公路全长13.92公里,总投资1.16亿元,注册资本为4640万元,于19947月正式建成通车并收费,工商注册经营年限为30年。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函『200329号文件批准,暂定收费期限为15年,即自1994 725日至2009724
   2009年68,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财政厅、审计厅四部门联合致函富阳市政府,认为320国道杭州至富阳公路富阳段暂定收费期限于2009724到期后,自2009725零时起应当停止收费,同时要求富阳市政府提出意见并做好停止收费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6月中旬,我市接到函件后于73行文请示省政府,要求省政府批准“四自”项目320国道杭州至富阳公路富阳段停止收费。720,省政府办公厅发展处建议由省交通厅提出符合国家法规的过渡期处置意见报省政府。由于时间紧迫,为确保平衡过度和社会稳定,富阳市政府与收费公路业主协商一致后,由富阳市交通局出面,在相关媒介发出了通告,并于2009725零时起先行暂停收费。
 
3、23省道富阳收费站
   23省道富新公路项目由富阳市交通建设工程处与马来西亚宝腾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合作公司名称为杭州富宝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400万元。其中富阳市交通建设工程处占股份45%,马来西亚宝腾投资有限公司占股份55%
年11月该公路正式建成收费,经营年限30年(199511月—202511月),项目经营道路长24.3公里,总投资1.33亿元。
 
4、中埠收费站
   320国道富阳至东图段公路项目,业主为杭州富春(春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6亿元,其中,富阳市交通投资公司占10%,省公路局下属浙江浙通公路经营有限公司占股份39%(该股份现已委托我市全权管理),浙江兴发实业有限公司占股份26%,香港金羲有限公司占股份25%。经营道路全长25.5公里,经营年限30年(19991月—20291月),省政府批准暂定收费年限为25年,总投资4.5亿元。
该公路于20009月全线建成通车并收费。
 
5、杭富沿江公路收费站
   杭富沿江公路业主为中外合资企业杭州恒运交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年限20年(199910月—201910月),省政府批准暂定收费年限为5年(2002122820071231)。后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延续收费。该收费站经营公路全长14.8公里,概算总投资1.07亿元,于2003年初正式收费。
 
发表于201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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