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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的规定,国家推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七日前,向质检机构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将竣工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成人员名单以“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发表于2005-10-04
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的规定,国家推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七日前,向质检机构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将竣工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成人员名单以“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备案表上加盖“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给开发建设单位《杭州市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不能代替《杭州市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合格证》。
如审查中发现工程竣工验收不符要求,工程停止使用,限期整改,重新组织验收。
发表于20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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