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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发舒捷酒店最新情况,希望大家发表意见

发表于2011-12-13
community10000325077252011-12-13 02:51:27

关于舒捷酒店租赁业主经营用房和物业用房

情况通报及征求意见

 

各位业主:

本业委会于20111011日对舒捷酒店租赁业主经营用房和物业用房作出一致意见(见《风雅钱塘业委会 []2011年第002 号》),委托两位热心业主于1012日向舒捷酒店提交后,没有得到酒店的认可。1012日晚,业委会两位成员在业委会会议室当面向酒店提交业委会的意见,并一再声明,这是业委会的一致意见。酒店方面如对业委会测量的有关1144.53平方的使用面积有异议,可以自己来测量,也可以委托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如街道/社区来测量。舒捷酒店的老板拒绝接受业委会的书面意见。

后经社区出面组织长河街道专业工程师对舒捷酒店使用的经营用房和物业用房进行实地准确测量,实测面积是1070平方。

为了显示诚意促成问题的解决,到目前为止,业委会和舒捷酒店的协商已超过10次,社区也做了大量工作,业委会在社区的协调下再次讨论,意见如下:

  1. 租用面积:按街道工程师的实测面积1070平方米计算。
  2. 租赁期限:9年(201171日至2020630日)。
  3. 租金:每年25万(每天每平方0.64元),三年不变。本届业委会任期只有3年,第四年及以后的租金,由下一届新的业委会根据以后的市场行情来确定租金及递增幅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舒捷酒店。
  4. 付款方式:半年一付。首付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其余租金今后按协议约定提前7天支付。
  5. 租房押金:7.5万元(按年租金25万的30%计算)。

上述方案,业委会于2011122日晚在业委会办公室与舒捷酒店做最后协商,还是未被接受,并提出超过本届业委会权利的其他要求。

“小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现要求全体业主共同来关心此事,投上自己的一票。

1)同意上述1-5条意见,如舒捷酒店不接受,将通过法律途经解决此事(  

2)同意在年租金上再给予让步:3%  5%  10%  3)同意在租赁期第四年至第九年租金价格由本届业委会一次性签订(   ) (建议递增幅度     %

4)其他建议:

 

请各位业主在()内√或×符号。

谢谢大家!

 

    ----幢-----  单元-----房    签名-------

风雅钱塘世纪花园业主委员会

                            2011年12月11

发表于2011-12-13
建议将以上建议书,以书面方式发放至已入住业主:

   可以让更多业主知悉并回复意见

   保存这些记录可作为凭证


PS:“业委会”关键问题上一定要强硬,宁可收回不出租!


另:“街道工程师的实测面积1070平方米计算”法定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按房产证上的面积?
发表于2011-12-13
引用:风雅11在2011-12-13 16:30:34写道:原帖
建议将以上建议书,以书面方式发放至已入住业主:
  可以让更多业主知悉并回复意见
   保存这些记录可作为凭证
PS:“业委会”关键问题上一定要强硬,宁可收回不出租!
另:“街道工程师的实测面积1070平方米计算”法定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按房产证上的面积?

 
 支持风雅老版主的意见~~ 细节问题要弄清楚,而且需要公开
发表于2011-12-13
租的这么便宜还不满足,决不妥协。
宁可收回不出租!

发表于2011-12-13
1. “街道工程师”的测量结果有法律效力吗?!!
2. 买卖、办证、测绘神马的都是讲建筑面积的,为毛到咱这小区租给人开酒店就变成按使用面积来算租金了?是潜规则结果吗?出租也应按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收租金!反对以使用面积作为结算依据!
3. 今天在家时听到门外有动静,出门才发现门上夹了这张征求意见的通告,为毛整得跟侦探片样的神秘?而且通告里连回收业主意见的方式都没提,有所缺失啊。
4.坚决反对租赁期限签为9年,太长了!
5.坚决反对年租金25万(用建筑面积算哪里还会有0.64/平米的租金说法?!),太少了!
6.坚决反对在年租金上再让步,让个毛让!给舒捷白菜价还是跳楼价怎滴?!
7.必须增加可变条款,比如违约的惩处条款、比如一些免责条款等等。


*.基于上述基础上,再明确出租所得收入的去向及使用情况的公示。
*业委会应敦促物业按合同规定条款定期公布物业收支状况的公示(至少每半年一次),尤其是包括10#楼便利店在内的本小区各类商业配套用房出租所得及各类物业公摊费用的收支状况。
*全体业主多多去12345反应物业不遵守物业合同的情况及商业用房租户的违规情况,反应多了会引起更多重视。


舒捷的伪天使们,如果还觉得业主的条件不能令你们满意,你们还想得寸进尺,那你们不租好了。还租个毛啊租。
发表于2011-12-14

完全支持风雅11和谍战狂花的意见,舒捷的贪心适可而止。外面的行情价是1.2元每天每平方呢

发表于2011-12-15
支持以上意见,

只用嘴说谁不会啊,关键是要积极参与处理,业主委会也不拿我们1分钱也为我们工作,不能忽视贡献。

业主好做,义务难做。



发表于2011-12-15

没有收到意见书,电梯昨天上班看了一眼,下班就被谁撕了


提出意见书到什么时候为止?

发表于2011-12-15
引用:微风就雅在2011-12-15 10:54:03写道:原帖
支持以上意见,
只用嘴说谁不会啊,关键是要积极参与处理,业主委会也不拿我们1分钱也为我们工作,不能忽视贡献。
业主好做,义务难做。
 
 俺的观点是:

既然你选择做了,应尽力去做好,别计叫别人说什么


PS:风雅有二千多业主啊,不容易!
发表于2011-12-15
转发:
没有收到征询意见表的业主,可以来业委会办公室或到位于
8号楼1楼的物业公司来领取。
请将填好的表格,放入设立在南大门、西大门或16号楼一楼的业委会办公室前的意见箱内或直接送业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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