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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区内健身房管理缺位

发表于2013-07-02

昨天进小区内健身房,灯亮着,健身器材基本不能使用,不是坏就是破,杠铃拆得满地滚,地脚插座电线裸露,看起来管理员已缺位很久了,还存在健身器材伤人的很大隐患。如此管理跟小区形象很不对称,直接影响小区品质,要求物管紧急整改,经费问题可以建议召开业委会讨论解决,业委会一定要有作为。

发表于2013-07-02

小区内健身房物管整改一定要认真完成,不能以关代管。如开放后聘人经费问题或一时聘不到合适的管理员,可以在小区张榜招聘义务管理员或请业委会委员暂时轮流值班管理至聘到合适的管理员。

发表于2013-07-02

昨天竟听说,有一业委会委员在竟聘业委会委员时就不住在小区,而是业主的亲家,看起来审核工作是草率了点,业主也没把真正自己的事当一回事办,上城区首先进入老年时代,业委会的重要性人人都会亲身体会到,为大家办事,大家为你办事是正道。

发表于2013-07-08

游好泳,走过,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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