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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区会馆木地板维护

发表于2011-05-12
目前小区物管将给本小区会馆的木地板进行油漆,不是桐油,是专业的户外木地板漆。费用将由物业维修基金中支出,具体情况见本小区的公告栏,公告时间为7天。如有问题可以打电话物业电话咨询87190289
发表于2011-05-13

浙江省物管条例: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作出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发表于2011-05-13
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有否经过业主大会通过?
发表于2011-05-13

 

发表于2011-05-13
引用:百味香果 在2011-5-13 14:14:11写道:原帖
浙江省物管条例: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作出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支持
发表于2011-05-14
公众的事,一定要依法,按程序做才对。
发表于2011-05-14
引用:望天高云淡 在2011-5-14 1:21:58写道:原帖
公众的事,一定要依法,按程序做才对。
 
 我今天中午在家、我看了一下公告栏、是由杭州泛亚物业公司先为小区垫支进行油漆维护防腐木。等到维修基金申请予以归还泛亚物业公司。物业这个做法还是好的。
发表于2011-05-16
引用:百味香果 在2011-5-13 14:16:13写道:原帖
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有否经过业主大会通过?
 
 支持
发表于2011-06-16
引用:和谐云河 在2011-5-12 22:14:51写道:原帖
目前小区物管将给本小区会馆的木地板进行油漆,不是桐油,是专业的户外木地板漆。费用将由物业维修基金中支出,具体情况见本小区的公告栏,公告时间为7天。如有问题可以打电话物业电话咨询87190289
 
 

我遇到一个事,由于原天益物业在小区管理上的一些不足,我没有交纳5个月的物业费用,今天富阳法院通知我(打官司)了,这到没什么,但由此我想到了一些问题,提出来供大家思考,如有不妥请谅解.

1,如果物业公司做得不好,我们业主想通过物业费暂时不交来制约它,但物业公司不理不采你,也不做好工作,能拖则拖,等到哪一天做不下去了,一纸诉状向你要钱,你只能一分不少付清.这就是天益物业的手法.

2我们业主付多少钱,你就应该做多少事,合同写得明明白白,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业主不交?如今业主不付成老懒,自毁"信誉",原来的"大姐阿姨大哥"如今变成了"老懒",这是为什么?-----合同不完善.

3建议一:广大业主(业主委员会)在聘请物业公司时,在合同上要注明约束物业公司的条款,如对聘请的物业公司每年进行评估,有70%业主的认为是好的,业主不能有任何理由不交纳物业费.

建议二:强烈要求完善和补充现在的合同.避免今后吃苦头.

建议三:物业公司不做后,在合同期内如果没有70%的好评书就不能再通过任何手段向业主追讨物业费用,这样才真正保障了业主的权利和督促物业公司做好自己的工作,赢得业主的赞誉.

4建议四:我们的业主委员会要学法和懂法,向天益学习,用法律真正维护业主的利益,在签订合同时注意条款的约定,我们千万不要吃二边了!!!!!!!!!!

发表于2011-06-16
引用:百味香果 在2011-5-13 14:14:11写道:原帖
浙江省物管条例: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作出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我遇到一个事,由于原天益物业在小区管理上的一些不足,我没有交纳5个月的物业费用,今天富阳法院通知我(打官司)了,这到没什么,但由此我想到了一些问题,提出来供大家思考,如有不妥请谅解.

1,如果物业公司做得不好,我们业主想通过物业费暂时不交来制约它,但物业公司不理不采你,也不做好工作,能拖则拖,等到哪一天做不下去了,一纸诉状向你要钱,你只能一分不少付清.这就是天益物业的手法.

2我们业主付多少钱,你就应该做多少事,合同写得明明白白,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业主不交?如今业主不付成老懒,自毁"信誉",原来的"大姐阿姨大哥"如今变成了"老懒",这是为什么?-----合同不完善.

3建议一:广大业主(业主委员会)在聘请物业公司时,在合同上要注明约束物业公司的条款,如对聘请的物业公司每年进行评估,有70%业主的认为是好的,业主不能有任何理由不交纳物业费.

建议二:强烈要求完善和补充现在的合同.避免今后吃苦头.

建议三:物业公司不做后,在合同期内如果没有70%的好评书就不能再通过任何手段向业主追讨物业费用,这样才真正保障了业主的权利和督促物业公司做好自己的工作,赢得业主的赞誉.

4建议四:我们的业主委员会要学法和懂法,向天益学习,用法律真正维护业主的利益,在签订合同时注意条款的约定,我们千万不要吃二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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