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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委会公告

发表于2011-04-29

会有多少人去啊?

发表于2011-04-29
   昨天见开会公告,相信业主委员会召集开会很有必要,同时也非常希望能接受上次开会过于匆忙的教训,免得大家都纠结。
   《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 第四款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书面通知业主本人。
   《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发表于2011-04-29
引用:水上志愿者 在2011-4-29 18:07:39写道:原帖
   昨天见开会公告,相信业主委员会召集开会很有必要,同时也非常希望能接受上次开会过于匆忙的教训,免得大家都纠结。
  《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 第四款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书面通知业主本人。
   《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我曾纠结于住在云河福邸,但我也庆幸于住在云河福邸。因为有那么多可敬可爱的业主。古人云:友直,友谅,友多闻!意思是交友要交胸怀坦荡宽容大度又博学多才的人。

  感谢水上志愿者给于我们的帮助!

发表于2011-05-01

       昨天大会通过了撤销“会馆租赁20年合同”,非常感谢你们为云河

福邸广大业主作出的贡献。相信那些因故未能到场的业主都能安心

过“五.一”了。再次感谢!

 

 

发表于2011-05-03
引用:水上志愿者 在2011-5-1 12:30:10写道:原帖
      昨天大会通过了撤销“会馆租赁20年合同”,非常感谢你们为云河
福邸广大业主作出的贡献。相信那些因故未能到场的业主都能安心
过“五.一”了。再次感谢!
 
你好 始终没能见到庐山真面目哦 有才的在幕后哦 谢谢支持
     
 
 
发表于2011-05-04
发表于2011-05-04
引用:每天荡马路 在2011-5-4 14:38:29写道:原帖
 
 你的跟帖怎么找不到?
发表于2011-05-05
引用:每天荡马路 在2011-5-4 14:38:29写道:原帖
 
 难道你是“水上志愿者”?
发表于201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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