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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应该是重新建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发表于2008-09-22
   应该是重新建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各位业主大会筹备组和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有本质的区别!
   业主大会筹备组是一个办事的机构.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好象是个权力部门.
发表于2008-09-23
 没有人支持啊!
发表于2008-09-23
引用:公斤吧 在2008-9-22 14:50:16写道:原帖
 应该是重新建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各位业主大会筹备组和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有本质的区别! 业主大会筹备组是一个办事的机构.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好象是个权力部门.
 
 别想那么远

先把眼前的事情解决了,再协调
发表于2008-09-23
 业主委员会是选举出来的,不是筹备出来的.


  眼前的事情是开业主大会.


   程序不对嘛
 
发表于2008-09-23
 楼主说得有理。
发表于2008-09-23
 如果是因为交付迟,不够入住比例,候选人员就少,或者没有委员资格,则这个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注:应是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能筹备?
   一个小区只能有一个业主委员会,是整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则委员候选人只要是小区内业主均可以,虽然没有法律规定严格规定各个苑的人数,但按照户数来确定委员人数是不错的选择,也是公平合理,而一期不知道有多少户?二期的听风苑和雅兰苑不知道具体入住有多少?是否按照同一比例确定?
   多次提示是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而不是什么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是要在业主(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委员后组建的!概念问题。
   
发表于2008-09-23
 
发表于2009-05-18
当时就质疑:业委会的出现? 温顾了
 
住晚了,不知历史。
业主弱势群体嘛,今日他作为原由明白了,太慨愤!!!
发表于2009-05-18
 支持楼主
发表于2009-05-18
还是楼主专业啊,崇拜,等您有空时,想请教您法律问题,不知道可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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