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物业可能 有这些“猫腻”吗?
- 发表于2010-06-24
还不只这些呢!听说水费也是重复买单!
昨天打电话到滨江自来水公司咨询了一下,温馨人家是可以申请一户一表的,但需全小区整体申请才能统一改造,不知业委会知不知道这个情况?还是继续纵容润宇继续乱收费!
还有,这几年来本属于业主的收入明细账为什么一直得不到公开?难道业委会就拿润宇没办法?还是不愿意处理?还是——?
这种品质的物业留着有什么用!
- 发表于2010-06-24
而且卫生非常差!
- 发表于2010-06-24
换物业
- 发表于2010-06-28
兄弟不要说啦,千万不要说啦,那个老头儿叫什么陈主任不高兴啦,还有业委会那帮菜市场大伯大妈都不会高兴的。不要讲了。。。懂了吗?
物业可能
有这些“猫腻”
1.物业的管理用房、营业房本来属于所有业主,收入应该用在业委会开销、小区维护等方面。但物业悄悄把这笔钱给吃了。
2.居民用电、商业用电价格相差一倍多。物业偷偷把电梯、楼梯间的公共用电拉到商铺里,“空手套白狼”:公共用电居民已经买单,而物业又以商业用电的价格向商家收电费,全落入自己腰包。
3.物业半年到1年得公开账目,很多都没做到。
4.屋顶、楼梯、消防通道等都是公共场所,有的物业把消防通道出租个人做营业房,个别业主占了楼梯、屋顶的空间没人管。
5.物业管理人员要培训取得上岗证,实际上很多人没有。以至于管理人员素质低下,不正常巡逻、清扫。
6.房子设备层归全体业主所有,供楼层维修用。但一些房开把设备层用来当物业用房,甚至卖掉开公司。物业用房本来是以1000:7的比例另建的。
7.人防兼临时车库按规定不能出售,只能租给居民。但房开却出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