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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翰林花园业主自救情况告知书

发表于2011-10-29

   翰林花园业主自救情况告知书

亲爱的业主:大家好!

  首先感谢热情支持我们的业主,由我们发起的自救倡议活动的第一步——征集意见阶段已经结束。根据倡议书回执情况我们统计如下:

一 根据《浙江省高院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条之规定:需经业主半数以上授权,才能向前物业发出追讨函,以致二年法定的追诉期能延长,待今后业委会继续追诉前物业的那笔财产。经统计未过半数暂时搁置。

二 对社区临时托管的物业,有35%以上的业主要求公开招聘,选聘物业。

三 我们全体倡议书发起人再次呼吁业委会人员尽快出来。35%业主强烈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处理好翰林花园混乱,无序的状况。

我们全体倡议人愿意把业主的愿望和意见如实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业主的有关意愿及签名我们将保存,以便政府有关部门查阅),希望能得到其帮助和支持。同时对这次受到打扰的邻居,说声对不起,我们尊重业主自己的选择。让翰林早日摆脱困境。相信明天会更好!

 

                        倡议者全体发起人

                        20111029

发表于2011-10-29
靠得住
发表于2011-10-30
看过告知书后感想很多:
一,发起人的诚意靠得牢。可信;
二,响应人数还不够50%,因而第一项工作暂时搁置,向发起人了解:   其实倡议书每家都发到的,但很多人家都说没收到,后来又组织人上门收,但终因人手不足而暂停。我认为有利于大家的亊,明事理的业主肯定支持,只是宣传不够。建议关心此事的业主广为传播,动员更多人签名。三个意见箱也别撤,直到够了为止;
三,这样一个有利于大家又十分透明的活动,居然还有人公然唱反调,什么“别上当”;“有前工作组的人”,等等,有什么当可上?“有。。。。人”又怎样?尚未签名的人们,听了他的话,才真是上当了!
四,向发起人致敬!
发表于2011-10-30
向全体发起人致敬!辛苦了!
发表于2011-10-31
响应发起人的号召,翰林业主们大家行动起来为捍卫自己的利益而努力!

社区说业委会还存在,那么请你们勇敢的站出来,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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