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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主们行动起来,参与自救行动!

发表于2011-10-20

 

据悉,近几天,高洪,陆仁兴等十多位关心小区文明建设的业主,在研究了目前小区严重形势后,一致认为再不团结行动,任其发展下去,业主的集体利益将受到巨大损失。怎么办?他们又分头深入了解情况,研究有关政策,决定广泛宣传三点重要情况,发动业主签名支持,以便推进倡议书中三个问题逐步解决。

这里,提请大家注意:这个事关业主共同关心的行动,团结是第一要素,不能轻信个别人的离间活动。

您可能工作很忙,但您不能不关心这件事,笔者将密切关注此事。以后的行动进展情况,将及时在此论坛转告大家。

还听说,如您也愿意参与这次行动,也可于1022日晚到会馆报名,人当然越多越好哦。

发表于2011-10-20

收到业主自救倡议书,响应发起人倡议。并向真心诚意为小区大多业主利益着想的发起人和义务劳作人员致敬!
发表于2011-10-20

支持倡议书,咱投一票.

发表于2011-10-20
       据本人所知,本小区的经营性收入,目前应该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来源。
      一,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商铺。位于环城东路临街的三个店面出租收入。
       二,小区内公共部位地面停车费收入。
       三,电梯内广告费及其它广告费收入。
      大家自己可以算算看,本小区一年到底有多少属于全体业主的经营性收入。本人毛估估,商铺出租一年应有40多万的收入;停车费一年应有60万以上的收入;光这两项年收入就近百万之多。多少年来,这些经营性收入都在物业手上,从未公布过。属于全体业主的这些经营性收入被物业白白占有。公理何在!
       一百个支持倡议书。要回属于我们业主自己的财产!

发表于2011-10-20
试答4楼:我也是向知情者打听到的,一,环城东路有三间商业门店,年租金收入39万;二,地上停车费,保守点按500辆计算,每月5万,1年60万;;三,电梯广告费每年6-7万。还有其他如白天停车费,零星广告收入,等。
发表于2011-10-20

谢谢楼上两位网友的解答。本人曾调侃过:抬头望明月,低头讨说法。今看来,“明月”光真的有一缕显现,昂起头了,团结起来,理直气壮地维权。

发表于2011-10-21

如果能找到管好小区(安全、整洁、有序)的方法就好了。现在的维权是为了钱还是为了管好小区?

我想业主希望的是一个认真负责的业委会加一个想为业主服务好且有能力的物业管理公司!

前业委会和现业委会看来是解决不了问题!整天斗来斗去能解决小区的问题吗?

发表于2011-10-22
发表于2011-10-22


       8楼的网友可能对自救倡议书没有细读。在我看来,一、这次自救是小区内十二名有识之士为全体业主的利益而发出的倡议,并无“前”与
“后”业委会的什么冲突,况且现在的业委会已名存实亡。二、倡议书的维权是为了追回尚在  前物管的经营性收入,这笔款项是属于我们全体业主的。你说是为了钱?还是为了大家利益?三、我也与8楼的网友一样,希望有一个认真负责 的业委会和一个服务好的物业公司。而倡议书中第二第三条就是想解决这个问题。   

发表于2011-10-22

只要把小区的秩序建立起来了,钱的事业就自然顺了、道听途说的事业就少了。

一次次都说钱,每次都是钱若的祸。

能人很多,关键时候只见大字报不见人。让人联想到那个年代了。

难道留下的只有逃离小区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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