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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发表于2009-08-08

        房开商将公建配套设施休闲变更成商铺出卖了。所凭依据是一张“白条”。该“白条”是滨江区建设局用一张白纸在上面打了几行字,没有发文单位抬头,没有文件编号,就如同一张民间借款欠条。“白条”上写道:“之江公寓一期已建俱乐部,且对外开放,作为之江公寓二期景江苑无必要重复另设休闲,故同意取消休闲”。就这张随时可以打印的“白条”取消了杭州市九大部门联合会审通过的公建配套设施休闲,其中必有问题。(1)从时间判断,“白条”在先,竣工验收在后,竣工验收时休闲并没有被取消,说明该“白条”是房开商和建设局事后因业主的追问而补写的;(2)从法律角度判断,下级单位否定上级单位的决定,并没有履行相关程序,说明该“白条”是无效的;(3)从滨江区政府信访答复判断,区政府信访答复文件称“白条”无实质意。无论政府怎么开脱,无论“白条”有否意义,房开商是按你政府“白条”废了公建配套的休闲,那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发表于2009-08-09

说得太有道理了…支持景江苑业主的正义维权行动!!!

发表于2009-08-09
这是一个最最典型的官商勾结,坑害百姓的事件。发到全国有名的网站上去,让全国的老百姓来评议一下。
发表于2009-08-10

世上无难事,铁棒磨成针。

要告诉子孙后代,景江苑维权比铁棒磨针难百倍!千倍!

发表于2009-08-10
发表于2009-08-10
发表于2009-08-11
开发商要从业主手中抢劫价值2000多万的标的物,没有建设局长帮忙是绝对不会成功的,此案一定有预谋。付国庆局长知道规划会审不能不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办,因为会审有杭州市八大部门参加。等规划会审发文后,抄送到与会部门“戏”就到此为止,就无人了,就完全可以避开杭州市有关部门的视线,由区建设局一手操办到底。我付国庆说:会馆取消就取消!我付国庆说:休闲是商铺就是商铺!!我付国庆说:公建配套可以领产权证就可以领产权证!!!我付国庆说:公建设施可以出售就可以出售!!!!我付国庆说:小区内可以开饭店就可以开饭店!!!!!反正档案材料不用缴市城建档案馆,我付国庆封锁档案材料,你们业主别想看到。如果有关部门真的要查,我付国庆也有破釜沉舟招法。
难道真的无人吗?希望各级纪委查一查。
发表于20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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