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坚决抵制“浙江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侵权行为
- 发表于2009-12-09
众所周知,由移动设备包括各类高频天线运作所造成的电磁辐射对环境的污染是造成儿童白血病,脑瘤及各类癌症的一大诱因之一,而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此类设施应避开幼儿园,医院及居民居住地。
而我们钱塘沁园雅舍亲爱的物业管理公司——“浙江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我们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9年7月16日私自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签定了“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场地协议”,并在酒店楼顶和5号楼楼顶建设。试问这样的行为是在拿我们业主的生命开玩笑吗!?这样的物业管理公司值得我们信任吗?!!!
亲爱的业主们,请联合起来,坚决抵制“浙江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这种侵权行为!!!
- 发表于2009-12-09
- 发表于2009-12-09
顶!
- 发表于2009-12-09
顶!!!!!!!!!
- 发表于201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