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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斑竹置顶)请各位业主来看一下住宅设计规范,室内问题可以依据此规范,向KFS提出整改要求。此规范为国家强制性要求,必须要达到。我已经过整理,请各位业主下载,验房时一一对照。

发表于2006-11-21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四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了修订,现更名为《住宅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96-1999,自1999年6月1日起施行。
发表于2006-11-21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
2003年版


1.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1 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 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3.1.2 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套型 居住空间数(个) 使用面积(m2)
一类 2 34
二类 3 45
三类 3 56
四类 4 68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1 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为10m2;
    2 单人卧室为6m2;
    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m2

3.3.1 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2;
   2 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
发表于2006-11-21
[size=4]3.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

3.4.1 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
    2 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m2;

3.4.4 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6.5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得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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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6-11-21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封闭阳台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心栏板。

3.7.4 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顶层阳台应设雨罩。各套住宅之间毗连的阳台应设分户隔板。

3.7.5 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应做防水,阳台宜做防水。
发表于2006-11-21
3.8.1 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0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m;通往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0m,过道拐弯处的尺寸应便于搬运家具。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得净高抵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得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发表于2006-11-21
3.9.5 各部位门洞的最小尺寸应符合表3.9.5的规定。
类别 洞口宽度(m) 洞口高度(m)
公用外门 1.20 2.00
户(套)门 0.90 2.00
起居室(厅)门 0.90 2.00
卧室门 0.90 2.00
厨房门 0.80 2.00
卫生间门 0.70 2.00
阳台门(单扇) 0.70 2.00
注:1 表中门洞高度不包括门上亮子高度。
    2 洞口两侧地面有高低差时,以高地面为起算高度。

4.1.2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
注:楼梯梯段净宽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4.1.3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4.1.4 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

4.1.5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猾的措施。
发表于2006-11-21
4.1.9 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箱的深度,且不得小于1.50m。

6.1.2 套内分户水表前的给水静压力不应小于50kPa,当不能达到时,应设置系统增压给水设备。

6.1.3 住宅室内给水系统最低配水点的静水压力,宜为300~350kPa,大于400kPa时,应采取竖向分区或减压措施。

6.1.5 给水和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分户分别设置冷水和热水表。卫生器具和配件应采用节水性能良好的产品。管道、阀门和配件应采用不易锈蚀的材质。

6.1.7 布置洗浴器和布置洗衣机的部位应设置地漏,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50mm。布置洗衣机的部位宜采用能防止溢流和干涸的专用地漏。
发表于2006-11-21
6.4.1 厨房排油烟机的排气管道通过外墙直接排至室外时,应在室外排气口设置避风和防止污染环境的构件。当排油烟机的排气管排至竖向通风管时,竖向通风管的断面应根据所负担的排气量计算确定,应采取支管无回流、竖井无泄漏的措施。

6.4.3  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有防回流构造的排气通风道,并预留安装排气机械的位置和条件。
发表于2006-11-21
6.5.1 每套住宅应设电度表。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标准及电度表规格,不应小于表6.5.1的规定。
套型 用电负荷标准(kW) 电度表规格(A)
一类 2.5 5(20)
二类 2.5 5(20)
三类 4.0 10(40)
四类 4.0 10(40)

6.5.2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基本安全要求:
   1 应采用TT、TN-C-S或TN-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位联结;
   2 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线,导线应采用铜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mm2,分支回路截面不应小于2.5mm2;
   3 每套住宅的空调电源插座、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设计;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间电源插座宜设置独立回路;
   4 除空调电源插座外,其它电源插座电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5 每套住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并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
   6 设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作等电位联结。
   7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具有漏电保护功能。
发表于2006-11-21
6.5.4 电源插座的数量,不应少于表6.5.4的规定。
部      位 设置数量
卧室、厨房 一个单相三线和一个单相二线的插座两组
起居室(厅) 一个单相三线和一个单相二线的插座三组
卫生间 防溅水型一个单相三线和一个单相二线的组合插座一组
布置洗衣机、冰箱、排气机械和空调器等处 专用单相三线插座各一个

6.5.5 有线电视系统的线路应预买到住宅套内,并应满足有线电视网的要求,一类住宅每套设一个终端插座,其他类住宅每套设两个。

6.5.7 每套住宅宜预留门铃管路。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宜设楼宇对将系统。

6.6.2 建筑设备管线的设计,应相对集中,布置紧凑,合理占用空间,宜为住户进行装修留有灵活性。每套住宅宜集中设置布线箱,对有线电视、通信、网络、安全监控等线路集中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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