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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929央五条中的两枚核弹

发表于2010-10-08
    中国官方出台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分别出台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据了解,这些措施主要有:一是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要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实施细则。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最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二是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对不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商业银行,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和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贷款需求。

三是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强对土地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税的清算和稽查。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四是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各地要加大对各地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对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发表于2010-10-08
注意全文中的第二条开头的两句话:
二是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这两句话的核心内容是:
1、停发三套房贷,
这意味着,无论是本地居民,还是外地居民,均停发三套房贷。
(417国十条政策中,是可以发放三套房贷的,首付和利率大幅提高的前提下,可以贷款)
2、对不能提供1年纳税社保证民的非本地居民,停发购房贷款。
这意味着,无社保纳税证明的外地人,无法贷款购房了。
(417国十条政策中,这类人是可以按照二套房标准贷款的,即50%首付,1.1倍利率)

这两条措施之所以有核弹效果,
那是因为,这两条措施,并不是针对“房价过快上涨地区的”,
而是针对~~~~~~~~

如果这两条措施能够全部落实~~~~~~~~

那后果,大家自己猜吧~~
发表于2010-10-08
这么多人贷款买房,买房的人自信还得起,可人家不相信你还得起了啊!这件事情背后大有缘由的。
发表于2010-10-08
两枚核弹。
发表于2010-10-08
吃不去肉的P民纷纷表示影响不大。。
发表于2010-10-08
请搞清楚什么是核弹再发帖

这是黑蛋!!不是核弹
发表于2010-10-08
目前仍只能观望!
发表于2010-10-08
你在搞笑哦,该醒了
发表于2010-10-08
这个也算核弹?当量多少的?9斤当量的吧?还未必能爆,说不定又是哑弹!
发表于2010-10-08
关注人民币了么?

从六月到九月,681升至675振荡。九月,美帝不乐意了,一月内675升至667。。。

随之而来的,会发生什么?我想ZF比任何人都清楚。

降个房价,真的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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